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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苏州创新集群发展生态构建路径研究

作者:付辉辉来源:《中国集体经济》日期:2024-02-02人气:397

引言

让数据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之一,并与网络等载体深度融合发展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形态,也是实现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动力,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因此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数字化转型发展就成为营造创新环境的核心。由于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下,产品之间所表现出来的特性就是非竞争性及互用性,形成了分散、协同、复杂却又相互依赖的创新范式。因此本文通过数字经济时代知识、技术、人才和产业体系等生产要素融合对加速创新集群建设的影响机理入手,对从产业创新到创新集群的优化与升级演进进行深入的分析,解析创新集群产生的机理和必然性,并将创新体系分为企业创新、产业创新和社会创新3个层面,探索3个层面创新的协同与共享机制,进而从数字经济发展的视角分析苏州创新集群发展已具备的外部优势、现实基础以及障碍因素。然后从创新集群的政策联动、产学研协同与功能性平台构建等方面探索苏州创新集群快速发展的对策举措。

一、产业创新集群生态系统的理论基础

(一)产业创新集群的发展演化

1.产业创新集群的理论演化

产业创新集群是传统产业集群从生产连接型向创新融合型转型升级的目标,它是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集群,具有更强的集群化创新能力,所以创新驱动力、产业内部组织化程度、上下游协同互补性和品牌影响力就成为产业创新集群的评价侧重点。因此现代产业创新往往不是单一企业的创新行为或者结果,而是企业群体的创新集合,更多地体现为集群式、网络化、连续性创新,通过产业创新能够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实现产业链协调创新。

在此基础上,可以将产业创新集群即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基本特征归纳为五个方面:①集群内拥有大批致力于创新、持续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企业家和人才;②集群内的主要产业是知识密集或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知识交流和创新互动频繁;③集群内的人力、物力、资本、信息和情感交流等呈现网络化;④集群内具有倡导和鼓励企业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文化氛围、企业家精神等;⑤集群形成了以价值链为导向、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企业协作网络,和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网络。

2.产业创新集群运行模式分析

2013年科技部正式启动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工作,已在全国布局了109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包括48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建设单位和61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单位[1]。可以对创新型产业集群的运行模式大体上概括为以下三类:①集群通过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鼓励其主动承担政府资金扶持项目,以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为创新目标;②聚焦产业集群的领军企业和核心企业,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增强集群凝聚力,实现大中小企业的创新协同融合,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影响力和行业话语权的领先集群;③积极鼓励集群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积极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产业链创新能力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内涵特征

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是各个产业主体通过协同融合,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构成的创新经济系统。所以说创新集群强调企业、产业、社会不同层次创新的融合。

1.企业创新生态系统

企业是最基本的经济主体,也是产业创新的最重要的主体,因此,一个地区创新集群发展的水平受制于区域内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其他层次的创新都是以企业创新为基础载体的。而企业创新能力水平如何,研发投入金额、取得的发明专利数量等重要指标就是衡量的重要依据,通过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产业化转化是企业创新能力外溢的表现。

2.产业创新生态系统

企业往往在创新方面存在投入不足、资源不充分等无法破解的难题,而产业协同创新,就可以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创新信息、创新资源等相关要素的共享,而创新成果应用方面也有利于实现技术在产业链之间共享,促进集群内企业共同发荣发展。而区域内的企业、研发机构、服务组织、政府部门都是区域创业创新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成员,只有各个主体之间大力协同,才能大力促进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3.区域创新生态系统

区域创新生态系统体现为区域的社会创新环境,是指一种与创新相关的工作生活方式,是有利于创新的整体社会环境,包括创新文化、组织形态、制度安排。从而使得创新不仅仅属于生产环境,也用包括生活环境。区域内全社会创新生态的形成,有利于创新成果的形成,也有利于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

(三)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数字化转型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可以有效地推动产业创新效率提升,主要体现在:一是数字经济可以提升产业信息的透明度,促使企业间良性竞争的开展,是企业主动去改与生产经营模式、产品迭代升级等方面相关的生产环节、功能服务等创新的主要动力之源,主动拥抱数字经济技术,强化企业智能化发展水平,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是数字经济可以使企业及时获得市场需求信息,并利用数字技术进行深度分析,更高效地开展产品研发设计,实现生产端与消费端有机结合,提升企业研发成果的市场转化率,加快核心领域核心技术的攻关突破。三是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可以使得创新行为打破原有的时间与空间制约,使得创新各个主体之间,以产业链为依托,形成上下游之间的紧密联系,加强协同创新,促进新技术研发过程中的合作交流,使得产业创新不再局限在某一主体范围之类,创新的边界得到不断延伸。最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能够提升企业数字化程度,促使企业加快建设尖端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数据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利用大数据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从而实现产业创新效率有效提升。

二、苏州构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生态的基础

“十三五”时期,苏州全社会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占GDP比重由期初的2.61%增长到3.78%,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由27.4件增长到68.85件,连续12年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居江苏省首位,在2020年国家创新型城市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七,最终苏州建立起产业创新集群的新优势。

(一)产业集群优势是苏州创新集群发展的根本支撑

2021年底高新技术企业数苏州达到了11155家,实现产值2.1万亿元,占规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 52.5%。潜在独角兽企业入围39家,“独角兽”培育企业有效受理2862家,入库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17942家。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成长为万亿级产业,形成了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集成电路、装备制造等11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载体平台建设是苏州创新集群发展的重要依托

苏州被评为全国唯一的“中国产学研合作示范城市”,是唯一拥有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生物药技术和第三代半导体技术两个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的地级市;全国首个先进技术成果区域转化中心——长三角转化中心落户苏州;建成材料科学重点实验室、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深时数字地球等重大载体;累计与260多所国内外高校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人才引进培育是苏州创新集群发展的动力之源

2021年底,苏州人才总量321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占比达到了10%,超过了30万人,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创业类有146人、连续8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入选省“双创计划”1236人、连续15年位居全省首位;拥有持证外国人才11149人、位居全国第五位,连续10年入选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十大中国城市。

(四)创新生态构建是苏州创新集群发展的重要保障

苏州拥有国家级开发区(含高新区)14家,省级开发区(含高新区)7家,建立了一大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省级科技产业园、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创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拥有大量的技术转移和科技服务机构,为苏州创新集群生态构建提供有力保障;科技金融服务方面,苏州拥有创投机构数量超300家,管理资金规模超过4100亿元,占全国10%。成立总规模60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科贷通”累计已为9138家企业解决贷款530.99亿元。

(五)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苏州创新集群数字化转型的坚实基础

截止2020年底,苏州累计建成5G基站17500个,列全省第一,在四大通用领域以及九大重点行业里,5G融合应用签约启动已经达到了639个;紫光云引擎工业互联网平台被评为国家首批特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累计创建江苏省五星级上云企业49家、四星级上云企业517家、三星级上云企业1154家,持续打响“工业互联网看苏州”品牌。

三、数字经济时代苏州构建创新集群发展生态的挑战

数字产业在苏州的快速发展,产业数字化的快速推进,为成为了苏州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生态构建的坚实基础。但面对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数字经济背景下苏州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生态的构建依然面临着挑战。

(一)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足,产业核心竞争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深度创新能力决定产业发展的可持续度,数字经济企业能贡献原创性、基础性的技术成果并落地运营的不多,软件业大多停留在应用层开发,功能产品较为类似,数字经济与产业创新融合不足,导致新兴产业产业链高端环节尚未形成核心竞争力,传统产业的转型发展缓慢,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能力有待提升。

(二)数据资源规模庞大,但要素价值潜力没有充分释放

制造业基础使得苏州在大数据应用中获得了产业生产、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丰富的数字资源。但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标准和采集、交换、发布体制机制不健全,使得数据难以在产业创新集群中发挥到协同、融合、共享的作用,数据要素的价值潜力没有得到充分的释放。

(三)数字经济人才制约较为突出,融合型人才存在缺口

数字人才特别是跨界融合的高端人才供给缺口较大,使得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跨行业数字平台等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满足产业集群创新需求。但数字经济产业集群与制造业产业集群的融合发展模式还没有得到体现出来,致使传统重工业发展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较重。

(四)政策机制创新不足,数字经济发展配套监管亟待完善

数字经济使得传统行业不在界限分明,信息和数据安全成为了企业和产业链集群创新数字转型的重要影响因素。但相对数字经济领域平台化、个性化、网络化和跨界融合化的基本特征,当前监管模式不能完全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部门监管手段较为单一,开放包容、协同有效的监管思维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数字经济时代苏州构建产业创新集群生态的突破路径

“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影响产业变革的两条路径,因此,以政府创新集群治理能力提升为引导,畅通数字经济元素与产业发展的快速融合渠道,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就成为苏州构建产业创新集群生态体系的必然趋势和必然选择。

(一)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数字经济的发展和传统产业一样,都离不开基础设施的支撑,因此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就是实现产业创新集群生态体系建设的基础因素。以5G技术、AI人工智能技术、工业互联网等为技术依托,加大新基建的投入力度,构建安全、职能、融合、高效、可控的数字化、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网络,培育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前沿引领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建设以高端信息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科技创新载体,形成完整的数字经济创新链,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使得创新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以信息化协会、数字经济产业园等载体为纽带,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供应链重点企业、科研院所、数字科创载体等形成数字产业创新联盟,使得创新链和产业链在协同、联动中实现融合发展,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线,构建完善数字创新融合发展生态体系。

(二)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融合作用,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发展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产业数字化的发展趋势日渐明显,紧迫性不断提升,因此在数字经济时代,传统产业的转型发展就需要加快构建产业创新集群生态系统,并使得产业创新集群生态系统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才能实现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所以对于苏州企业众多的传统产业而言,要分行业、分领域、分集群、分规模加快实施“智化数改”,使得传统产业的相关企业实现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在与数字经济融合的过程中激发企业新的创新活力。依托数字经济发展平台,从完善产业链与供应链的角度出发,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企业生产的智能化,协同发展的网络化,满足服务需要个性化的发展趋势,从而使得新模式、新业态加入融入传统产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孵化催生出新的产业形态,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促进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使得苏州的产业优势换发新的活力,逐渐走向智能化、数字化、高端化和绿色化。

(三)聚焦数据要素市场化,促进产业要素协同发展

“共享、开放、流通”是数据要素资源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但数据要素的产权明晰、估值评价、交易方式等是阻碍数据价值开发的关键点,因此只有把握核心关键,聚焦数据要素市场化,探索畅通数据交易流通、开放共享的制度基础,推进数据融合共享,建设一体化、智能化、上下联动的公共数据平台,扩展数据按需归集范围,深入发展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促进研究机构、平台公司数据与产业创新集群的融合共享,有序推动政务创新服务数据与产业创新数据融合应用,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实践的数据资源配置模式;建立苏州创新数据交易中心,围绕数据交易的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环节,构建科学高效的数据交易市场运营体系,以市场化、制度化推动数据要素交易流通。数字要素市场化流通体系的建立,不仅发挥数据要素的协同性,也可以实现产业集群其他创新要素协同发展。因此创新产业集群各参与主体都应该积极参与以创新数据为纽带、构建“知识分享、利益共享”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平台,通过整合优质创新资源,形成协同创新、融通发展良好生态。

(四)立足产才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人才培育和发展环境

人才是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因此应该从苏州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产业结构和数字经济结构的角度,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为面向未来苏州数字经济的发展和产业创新集群的需求,有效培养和聚集各级各类创新团队、职业经理人团队等高端人才团队,助推产业创新集群可持续发展。探索将体现市场价值的要素列入人才分类认定评价体系和符合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特点的人才评价方式,鼓励集群企业和研发机构建立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平台和服务平台,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优化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推广“人才政策计算器”,以人才服务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创新集群的数字化转型,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创新文化,为人才来苏提供宜居宜业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五)坚持源策并举,促进产业链融合创新由“被动参与”向“主动作为”转变

在产业集群创新治理中,“策”与“源”是产业集群创新治理中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科技创新环境、条件和基础设施积累形成就是创新的“源”,而“策”,则是指在“源”的基础上,通过各类创新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将“源”的优势激发出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促进产业链融合创新,实现产学研深度合作,就必须一方面聚焦“源”,以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为主体,培育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聚焦“策”,来激发创新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在促进在产业创新集群中形成更加稳定、更加高效和持久融洽的产学研合作,就应该创新激励举措,把传统的交流研讨会、促进会之类的方式转变为以项目资金支持为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把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作为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有了项目资金的引导激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在申报项目资金资助时,就会从“被动参与”向“主动作为”转变,从市场需求出发,联合开展创新研究,促进产业链各主体之间形成稳定、高效的产学研协同关系。

(六)聚焦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政府由“甩手掌柜”向“科技保姆”转型

创新研发能力、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三力”建设是数字经济时代政府在产业创新集群培育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着力点,优化服务平台载体功能,提升政府服务产业集群创新的能力。鼓励在苏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龙头企业依托数字技术搭建产业基础研发创新平台,培育基础研究能力;支持面向工业互联网、数据挖掘分析应用等领域,培育行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提升公共科技研发创新资源服务水平;培育高水平技术转移中心、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区域性和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提供专业、便捷的技术商品生产、交换、流通服务,推动数字经济时代产业集群创新要素融通发展。在产业创新集群建设过程中,政府在投入资金的同时,管理能力和治理效用的提升也至关重要,要从“重投资、轻管理”的“甩手掌柜”,向“投资管理并重”的“科技保姆”转变[5],要以各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改进和完善创新服务模式,在创新的全过程中,实现政府服务的便捷化、专业化、功能化、数字化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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