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至两汉宴飨音乐流变考
宴飨音乐的形态在先秦时期主要反映了当时的宗法体制,又有着一定的政治伦理因素的隐喻,体现“礼”政治教化的意义。随着时代变迁宴飨音乐发生了由“神化”到“人化”再到“俗化”的转变过程。在汉代宴飨用乐向更加专业化、独立化方向发展,宴飨乐舞与先秦时期相比从表演形式、乐人技艺、音乐结构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宴飨音乐不仅具备政治功能而且其平民化和娱乐化的色彩也更加浓厚。
一、先秦宴飨音乐形态发展流变
(一)先秦宴飨音乐的发展演变
关于宴飨的历史演变来看,最早的文献记载于《史记·五帝本纪》,早期宴飨一般作为“朝拜”或“祭祀”之意。在尧舜时期,根据《尚书·舜典》记载:“食哉惟时!柔远能迩;惇德允元,而难任人,蛮夷遂服。”。文献记载了舜举行了盛大的宴飨活动,这时的宴飨活动具有了礼乐文化属性。到了夏代,文献中说启即位时在钧台和璿台宴飨诸侯,此时宴飨活动更加频繁,说明在夏待在宴飨礼仪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殷商和西周时期,在出土文物中,曾在商代后期的王陵墓葬中,出土有随葬的礼乐器以及陪葬的乐人等,如在湖南宁乡出土的象纹铜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说明在殷商时代宴飨礼乐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礼乐的乐器规制更加完善,此时的宴飨礼乐中铙作为其中的一种乐器形态。周初的制度更多沿袭了殷商的礼制,关于宴飨活动的记载:“(周武王)十二年辛卯夏四月,王归于丰,飨于太庙,命监殷,遂狩于管,作《大武》乐。”之后,历经周代几代君王的努力,直到周公“制礼作乐”,使宴飨礼乐的制度最终被确立。在西周关于文献记载的宴飨活动更加频繁,尤其从周穆王时期开始这一现象更加明显,这时的宴飨礼乐严格准守周代礼乐体制。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礼崩乐坏”的出现,这一时期的宴飨礼乐,表现僭越现象时有发生、飨礼和燕礼逐步合二为一以及宴飨礼乐逐渐民间化,宴飨礼乐不在是王族上层的专利。《左传》记载了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的描述。这一时期,随着对“礼”的淡化,宴飨礼乐的政治教化功能的逐步瓦解而其娱乐功能提升,正如宫文华所说:“宴飨礼乐日益进入普通百姓的生活当中,实现了从“娱神”向“娱人”的转变”。出土文物反映了这一历史演变趋势。如山西长治分水岭战国墓群出土乐器25件,绍兴306号战国墓出土了乐舞俑等,这充分说明了该时期宴飨礼乐功能的转变,也说明了宴飨音乐的已经由王室贵族向民间演化过程。
(二)先秦宴飨用乐的形态及其功能
先秦宴飨用乐的形态跟随礼乐的发展演变,在不同的时期不同场合也具有不同的特征和功能。
在《仪礼·燕礼》中记载出燕礼所用乐器以瑟、笙为主,所奏曲目《鹿鸣》、《四牡》、《南陔》、《白华》等也有《周南·关雎》、《葛覃》、《卷耳》等各地民歌。燕礼所用用乐形式正式为了突出政治功用和诉求,通过礼乐的名称、内容和音律与器乐等在外在形式和规格的要求,彰显礼乐的规范性和等级性,从而达到统治者的政治伦理意图。在《仪礼·乡饮酒礼》中记载了用乐的流程和基本形态。先工歌部分,演奏的乐器是瑟;其后是吹笙者入场,位于磬的南边,说明有磬的伴奏,吹笙者与堂上鼓瑟两者交替进行;最后歌乐和器乐进行合奏。说明在西周雅乐中,歌乐合奏已普遍存在和流行。
西周至春秋时期的燕礼、乡射礼和乡饮酒礼中都有音乐的伴奏。在宴飨礼乐活动中乐器、乐人的规制和音乐的曲目的选择以及演奏的流程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宴飨音乐的形态既体现了当时的宗法体制,又有着一定的政治伦理因素的隐喻,具有一定的政治教化的意义。
二、两汉宴飨音乐形态流变
(一)两汉宴飨音乐的发展演变
汉代宴飨礼乐制度继承了先秦的礼乐体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汉代宴飨礼乐由初期的更显礼仪性向后期娱乐性方向转变,汉廷专门设“乐府”成为掌管乐舞的机构。在桓谭《新论·离事》载:“昔余在孝成帝时为乐府令,凡所典领倡优伎乐,盖有千人之多也。”西汉成立了一个规模庞大的音乐机构--“乐府”,在东汉时期设有“黄门鼓吹署”。汉代专门官方音乐机构的设立,使宫廷用乐向更加专业化、独立化方向发展,宴飨乐舞与先秦时期相比从表演形式、乐人技艺、音乐结构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
《汉书·艺文志》记载:“《安世乐》鼓员二十人,十九人可罢。沛吹鼓员十二人,族歌鼓员二十七人,…齐讴员六人,竽、瑟、钟、磬员五人,皆郑声,可罢。”武帝时期,乐府的规模和职能因此得到极大拓展,乐府不仅掌管祭祀和宫廷宴飨礼乐,还负责采集和整理各地的娱乐音乐,李延年曾对南北民间音乐以及西域少数民族的民歌进行整理并将其引入宫廷乐中,使汉代宫廷音乐形成了与先秦相对枯燥宫廷音乐截然不同的风格,这种多元化的音乐形式的改进和丰富对后世音乐形态产生了深远影响。《汉书·东方朔传》记载了武帝时乐人击中鼓奏乐,舞女舞蹈的大型宴饮场面,类似的描述在《汉书·礼乐志》也常见,豪门贵族以拥有郑声、名倡豪富的象征以至于出现大量豪门贵族,过渡奢淫享乐,出现相互争女乐的现象。从以上文献中看出汉代宫廷宴飨音乐中音乐形态发生了重要变化,乐员、鼓员规模之大。在宴飨音乐形态中从用乐规模、合乐形制和乐器的种类等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汉书·元后传》载“后庭姬妾,各数十人,僮奴以千百数,罗钟磬,舞郑女,作人,倡优,狗马驰逐。”《汉书·成帝纪》中更记载到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多畜奴婢,被服绮縠,设钟鼓,备女乐……吏民慕效,渐以成俗”。从以上所描绘的贵族饮宴作乐的状况看出,在汉朝宴飨音乐中有钟鼓管弦,歌舞相伴,宴飨礼乐的娱乐闲享功能进一步扩大。
根据《盐铁论·散不足篇》记载: “今富者,钟鼓五乐,歌儿数曹; 中者鸣竽调瑟,郑舞赵讴……今俗,因人之丧以求酒肉,幸与小坐,而责办歌舞俳优,连笑伎戏。”可以看出宴飨乐舞已经不是皇家贵族的享乐行为,已经逐步民间化,民间富有家中蓄养歌舞伎人,提供敲钟击鼓歌舞享乐现象已经普遍存在。正如王旭晓所述:钟鸣鼎食、以乐侑食成为汉代贵族的饮食风尚。宴饮歌舞在汉代流行起来正逐步演化为为一种民间风俗,也充分反映了汉代的人的精神审美需求。
(二)两汉宴飨音乐的形态与功能
汉代宴飨乐舞种类相比较先秦时期更加丰富,宫廷雅乐在先秦礼乐规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既保持这宴飨礼乐的政治功能,同时俗乐兴起,宴飨音乐的娱乐化功能进一步发挥。
根据蔡邕所言:“三曰《黄门鼓吹乐》,天子所以宴乐群臣,《诗》所谓‘坎坎鼓我,蹲蹲儛我’者也。其短箫铙歌,军乐也。”在汉代黄门鼓吹作为皇室乐队其中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宴乐群臣。 宴饮用乐分为先秦雅乐和杂舞曲。宴飨雅乐也是继承先秦用乐规制,包括升歌、吹笙、间歌、合乐与先秦一致,选用曲目也是《诗经·伐木》《诗经·鹿鸣》等。《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第二》记载:“闰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阳,祠章陵。日北至,又祠旧宅。礼毕,召校官弟子作雅乐,奏《鹿鸣》,帝自御埙篪和之,以娱嘉宾。还,幸南顿,劳饗三老、官屬。”说明在汉代宫廷宴飨礼乐继承了符合封建礼制的先秦雅乐的基本形态。
杂舞曲根据《乐府诗集·卷第五十三》记载:“蓋自周有缦乐散乐,秦汉因之增广,宴会所奏,率非雅舞。汉、魏已后,并以鞞、铎、巾、拂四舞,用之宴饗。”杂舞曲中的一些曲目为时下为封建统治者进行歌颂,同时天子、王室也存在“宴私之乐”,这是天子与其后宫进行欢宴、家宴时演奏的乐舞。张衡《西京赋》:“然后历掖庭,适欢馆,捐衰色,从嬿婉。…秘舞更奏,妙材骋伎,妖蛊艳夫夏姬,美声畅于虞氏。…嚼清商而却转,增婵娟以此豸。”描述了天子在“欢馆”宴私时的情景,说明私宴中乐舞现象在当时普遍存在。
三、结语
在汉代,多种类型的宴飨音乐的演变过程伴随当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历程。汉初宴飨礼乐形态较为简单,强调礼的作用,更重于政治功能。西汉中期,由于对周边少数民族的乐舞的交流互动并引入到宫廷宴飨礼乐中,这一时期宴飨音乐特征具备了更多的娱乐功能和文化功能。随着士族崛起,宴飨奢靡之风的发展,宴飨音乐日渐走向豪奢,其平民化和娱乐化的色彩也更加浓厚,宴飨音乐也逐渐强调在轻松愉悦的环境制造和个人的一种精神享受。宴飨音乐的发展演变进一步表明汉代的审美意象以及人对自身全面感官享受审美追求达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参考文献:
[1][清]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汉]班固.汉书艺文志[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宫文华.宴飨礼乐与古代戏剧[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20.
[4]王旭晓.汉代宴飨之风与汉人审美追求[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2):48-53.
[5]郑茜方.汉代官方宴飨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2019.
[6]郑明璋.汉代文化视角下的汉赋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06.
[7]季伟,沈利兵.汉武帝扩建乐府对两汉乐舞的影响[J].南都学坛,2012(3):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