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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外国文学》双语教学拓展——通过原文语汇探索希腊神话因子

作者:姜岳斌 蔡海燕来源:《文学教育》日期:2017-05-05人气:1090

希腊神话是欧洲文学的重要源头,它的无数因子一直活跃在世界文学的伟大传统之中。每当我们在外国文学作品中发现它们的时候,我们总能体会到世界文学大师对希腊神话的理解与暗示,这种理解与暗示形成了《外国文学》课程学习中神奇的灵感沟通,令我们在刹那间体会到人类初民时代超越时空的智慧,体会到世界文学大师的睿智与热情,从而使我们对文学对生活的感悟与认识有所升华。在《外国文学》双语教学过程中,教师若是能够着意发掘文学经典中的希腊神话因子,通过生动形象的原初故事引导出文本背后的深层意蕴,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能够让学生在文本之间的互文性中融会贯通地体会到外国文学的魅力,从而提高他们的文学鉴赏能力和课外自主学习的动力。

 

一、从赫耳墨斯的原文名字到神话因子的文化蕴涵辐射

 

赫耳墨斯在希腊神话中的地位当然不如威严的宙斯、雄健的波塞冬或多情的阿芙洛狄忒,他是奥林匹斯十二位大神中的最后一位。然而,这一形象却蕴含着很大的信息量,并且总能引起专业研究人员的兴趣。在《外国文学》双语教学中,教师使用原语进行教学,能够引导学生更为轻易地把握这位希腊神的信息辐射。

教师首先展示赫耳墨斯的造型图像,并提示他的英文名字是“Hermes”。这位希腊神的帽子和靴子上都有翅膀,暗示在古希腊人心目中他行走如飞的特点。他手持金杖,上有两蛇盘绕,身背一个袋子,里面显然装的是钱币。在展示这个图像时要特意提醒学生注意赫耳墨斯的袋子:他竟然需要一个装钱的袋子。

然后,教师可以用中文(或英语)介绍赫耳墨斯的几件事:他尚为婴儿时便偷了阿波罗的50头神牛;他杀了一头牛和一只乌龟,用牛筋和龟壳做成了世界上第一架竖琴,琴声引得追赃的阿波罗情愿放弃神牛换竖琴,(提示学生:这可理解为人类商品生产与交换的最早记录之一)。接着,我们再提出一则伊索寓言,一个学生们儿时便听过的故事——“赫耳墨斯与樵夫”:他将金、银、铁三把斧子赠予樵夫以嘉奖其诚实,而用金斧直接砍死了冒领的贪婪者。赫耳墨斯是神使和商业神,我们在此可以提出一个有关赫耳墨斯的悖论:他自己偷人家的牛,却要求所有人诚信;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诚信是商业神的法律,因而也是商业活动的基本原则。

通过上述提示,学生已经能够认识到赫耳墨斯神话蕴含的哲理性,认识到这是古希腊人对商业活动原则的最初描述。进一步的讲解则必须再次关注赫耳墨斯的英文名字。教师在讲台上即时联网,用谷歌或雅虎搜索Hermes,立刻会发现,这是一个法国高档奢侈品的牌子,即“爱玛仕”,产品主要是高档女用包。教师可以告诉学生,“爱玛仕”是Hermes的法语音译,法语中字母“H”不发音;然后提问学生,这个品牌的包包取名“Hermes”有什么用意呢?这时有的学生就能做出这样的回答,“商业神”就是管财的神,我国民间称之财神。财神的钱袋子当然是富有的象征。

还可以进一步启发学生:从语源学上来讲,“诠译学”(hermeneutics)一词便来自赫耳墨斯神的名字。古希腊语中“hermeneus”意为“译介人”,这在古希腊神话时代也确实是赫耳墨斯的职能之一,因为他是神使,他要传达奥林匹斯诸神的旨意、引导亡灵走进冥界……另外,赫耳墨斯的名字也有路标的意思。在古希腊“Herma”是一些方形的石柱,柱头雕刻着赫耳墨斯的头像,柱身上还有明显的雄性特征:“这些石柱被放在路边或房子前面,或许标志着通往带来好运或全面提高的路。”[1] 如此一来,我们通过英语语汇顺藤摸瓜,就能从西方现代生活和西方文学中发掘出更多的希腊神话因子,无疑能够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

由此可见,高校《外国文学》双语教学的目标,不在于外语水平有多高、发音有多正宗,而在于让学生抓住原文中的重要元素进行自主研究与探索。这在古希腊文学教学中尤其重要,因为它深刻地影响了后来的欧洲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希腊人的很多文化成就诸如史诗、抒情诗、悲剧、喜剧、哲学、历史和演说等都开西方文化中同类成就的先河。”[2]

 

二、《浮士德》的神话因子引发教学的哲理性思维

 

希腊神话在欧洲文化中影响深广,因而也是许多诗人作家喜欢使用的题材,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希腊神话不只是希腊艺术的武库,而且是它的土壤。”这些诗人作家无疑是他那个时代社会生活的最杰出的描绘者和思想者,因此,世界文学的经典作品在使用希腊神话因子时往往显示出伟大思想家的独具匠心。我们以歌德《浮士德》中所使用的一则神话因子为例,即在浮士德移山填海、建造人间共和国的伟大行动中,被魔鬼靡非斯特吓死的一对老夫妇的名字。他们是巴乌希斯,“希腊神话中弗里及恩的老农妇”[3];菲力门,她的丈夫。《浮士德》中充满了宏大的意象,从现代的宫廷到古希腊美女海伦,人物形象玲琅满目,但是在一个小小的细节上,歌德有必要告诉人们那无足轻重的老夫妇姓甚名谁吗?《浮士德》的译者在注释中说,这只是“借用其名”,甚至歌德自己也在1831年对爱克曼说过,“我的菲力门和巴乌希斯与古代那对著名的夫妇并无关系”。

尽管译本给我们的解释已经十分清楚:这两个名字无足轻重,但我们还是让学生用英文查一下“Baucis”和“Philemon”这两名字,结果发现它们出现在奥维德的《变形记》中。根据奥维德的故事,鲍西斯和法利蒙是一对善良的老夫妇,大神朱辟特和他的使者墨丘利(即希腊神话中的宙斯和赫耳墨斯)扮作两个流浪汉来到他们所在的村子。无人认得两位神祇,因而他俩受到了冷遇和奚落。不过,鲍西斯和法利蒙这一对老夫妇收留了他们,并且倾其所有来招待两个“流浪汉”。大神很感动,说“向我表达你们最大的愿望吧”!这两个老人却什么回报也不要,他们只要在这破屋子里相守相依。于是大神将他们的破屋子变为自己的神殿,让两个老人做神殿的祭司。

大神宙斯肯定了老夫妇的房屋,浮士德的魔鬼却为拆屋吓死了老夫妇,那么歌德在这里蕴含了什么样的思考呢?沿着这个思路,学生们会提出:房屋既然为神所肯定,便相当于自然界,因为按神学的思维,大自然就是神创造的,那么,拆他们的屋子等于毁掉自然。当然从这种思维方式来看,随意毁掉自然就是不应该的,就算是浮士德怀有建设美好人间共和国的理想,也不能以牺牲自然为代价。这么一来,这种思维就接近了我们当前的保护环境与生态意识了。学生们不禁疑问,两百多年前的歌德能有这种先见之明吗?

歌德是否有这种先见之明,要看他的言论和当时的启蒙运动背景。歌德的言论须慢慢查证,但启蒙运动的背景,学生们是熟悉的。学生们都记得在这之前的课堂上学习过伏尔泰的《老实人》,作品末尾的话表明了伏尔泰对启蒙理想的态度——“种我们的园地要紧”,换言之,伏尔泰把建设理想社会的启蒙思想理解为与上帝创造伊甸园那样伟大,而种自己的园子则意味着按人自己的理想重新改造社会和人类自身的生活环境。相比之下,歌德与伏尔泰的观点有相似之处,虽然他的浮士德要“移山填海”建造人间共和国,但他在鲍西斯和法利蒙两个人物身上寄寓的,却是对启蒙运动用人类的理想改造世界这一思路的怀疑与保留态度。歌德之后的人类,特别是工业化以后,其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映印了歌德的这一忧虑:人类过度开采资源,无节制地向空气中、朝海洋里排放污染物,核能的开发甚至蓄积了能将地球毁灭数十次的能量,而这样的核武器也许就掌握在一个好勇斗狠者的手里。对照歌德的这一预言性表述,或许我们会想到人类本不该那样无度地擅改自然,更不该以魔鬼作手段来进行这种改造。

 

三、从狄金森的银莲花探索希腊神话的情感思辨

 

希腊神话的爱神是课堂教学上永不衰竭的话题,每次都能引起学生热烈的反响,而美国女诗人艾密丽•狄金森的诗歌却总让学生迷惑。她的诗不是生机勃勃的热烈情感,而是死亡主题的永恒展现,她很少像雪莱那样直接描述爱的魅力,却表现出生死两隔的爱情无奈。这种爱情的表述最突出地体现在她的诗歌第31首,从通行的译诗角度来读,它的确是“爱的无奈”:

 

但愿我是,你的夏季,

当夏季的日子插翅飞去!

我依旧是你耳边的音乐,

当夜莺和黄鹂精疲力竭。

 

为你开花,逃出墓地,

让我的花开得成行成列!

请采撷我吧 – 秋牡丹,

你的花-永远是你的!

                    (江枫 译)

 

译诗明白晓畅,准确地传达了狄金森诗歌语言的风格,“夏季”的去声系列押韵也的确传达了原诗的悲切情感。诗的意象充满了一种感伤,夏季的消失,夜莺黄鹂的疲惫,而花开的意象也是与墓地联系在一起,显然是一种消失的爱情的追忆,这样的情感似乎也并不显得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但是,我们若是读原文,情境就要曲折得多:

 

Summer for thee, grant I may be

When Summer days are flown!

Thy music still, when Whipporwill

And Oriole -- are done!

 

For thee to bloom, I'll skip the tomb

And row my blossoms o'er!

Pray gather me –

Anemone -- Thy flower -- forevermore!

 

诗的第一个词“summer”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首脍炙人口的爱尔兰民谣“The Last Rose of Summer”,这首歌随着一部德国影片《英俊少年》流传甚广,在教学中对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是非常有效的,能够调动学生的记忆与感受力。在此,“悲切”化为一种感伤的美,直到读出“When summer days are flown”。

然后是“夜莺”二句,从译文也只能联想到“夜里唱着优美歌声的小鸟”,而从原文角度,我们立刻发现狄金森在这里使用的不是我们熟悉的那个英文单词“nightingale”。这个单词的注释通常是“A nightingale is a small brown bird. The male, which can be heard at night, sings beautifully”,翻译过来即为“夜莺是一种棕色的小鸟,雄鸟夜间鸣叫,声音美丽”,与中文理解差不多。然而,狄金森在这里使用的却是“whippoorwill”,它的意思是“A whippoorwill is a North American bird that is active at night and has a call that sounds like ‘whip poor will’”,也就是说,“whippoorwill”是一种北美的鸟,叫声听起来像“鞭打可怜的愿望”。无疑,相较于中文的“夜莺”而言,原文“whippoorwill”这个意象是痛感的,与“夏日消失”的意象联系起来,构成了全诗的基调:当一切美好的东西消失以后,我从死亡中走出来陪伴你!这会使人联想到,是什么样的爱情能如此至死不渝?

解开这个疑问的关键还在于从原文角度解释诗中的“anemone”这个词。“anemone”通常翻译为“秋牡丹”或“银莲花”,从中文的角度而言,无论译成哪一个,都不能给予我们深刻的感受,但这个词在英语语境中就完全不同了。“anemone”是复活节前后在地中海沿岸开放的一种小花,有的花瓣为白色,有的是蓝色,有的则是全红,像是大地上洒落的点点血迹。更加意味深长的是,这种花来自一则古希腊的神话,在神话故事里,它们正是从阿都尼斯的血液中生长出来的。

提示到这里,有些学生可能会流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因为他们曾在学习莎士比亚的篇章中了解到,莎士比亚的两部长诗之一就是《维纳斯与阿都尼》。爱神一见钟情地爱上了阿都尼斯,但尚未成年的阿都尼斯拒绝了她。阿都尼斯因此惹怒了爱神的情人——战神阿瑞斯。后者化作一头野猪,用獠牙刺死了少年。少年的鲜血流淌在大地上,从中生长出点点殷红的“anemone”。在此,我们通过莎士比亚的长诗和希腊神话故事引导学生就“当阿都尼斯从死亡中复活,他明白了什么”展开讨论。我们知道,阿都尼斯错过的乃是真爱——有什么爱比爱神更真呢?在讨论中,学生们抓住了这首诗歌的主题思想,甚至会联想到狄金森终身未婚的原因,从而对诗人及其作品有更充分的理解。

 

结语

  

双语教学的特点是引入外语作为学习工具,其主旨在于从原文术语和对文本的理解与体验中掌握外国文学的基本知识,形成研究并探索外国文学的能力。这种学习过程,从理论上说是不能完全用汉语可以代替的。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这种教学模式对非英语言专业的学生来说,困难是很大的,严重的时候甚至导致学生的厌学情绪。因此,我们在《外国文学》双语教学实践中,要更多地发掘文学形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引导学生对教学内容产生探索兴趣,而希腊神话因子的运用无疑是一条十分有效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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