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党的十八大报告鲜明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写入新修订的党章并进行阐述。这在党的重大历史文献和国家全面发展战略中是前所未有的,可以说标志着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开启了生态文明的新时代。而环境宣传教育是环境保护事业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是环境保护事业永恒的主题。担负着凝聚思想共识、团结稳定鼓劲的重任,是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家环境意志的重要手段,也是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工作,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重要抓手。在新形势下更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深入探索做好宣传教育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环保方针和政策,开展以弘扬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支持环境保护,为“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和文化氛围。
一、在新形势下,要看清我国环境宣教工作面临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环境宣教工作的开展提出更高要求。
环境保护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十二五”期间,中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环境保护迎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而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提出“五位一体”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使得环保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外延越来越广泛,环境保护事业在社会的影响力与渗透力也会不断增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随之也将进入发展黄金期,这是前所未有的大机遇,也是严峻的大挑战。
(二)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推动环境宣教工作不断前行。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国民经济进入高速发展轨道,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城乡居民生活实现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历史性的跨越。但与此同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所面临的人口、生态、环境、资源等重大矛盾日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环境宣教工作在整个环保工作中的位置更加重要,作用更加突出。对宣教工作的前瞻性、敏感性、主动性、及时性和对舆情的掌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全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对环境宣教提出更高要求。
公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愿望更加迫切,媒体对环保消息高度关注,这些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很好的社会基础,是环境宣传发展的机遇。但是,全民环境意识的空前高涨,客观上也将环保推到了风口浪尖,近年发生的四川什邡群体性事件、各地PX项目群体性事件等很多群体事件原本不是环境问题,其根本是各利益方的博弈,而环保则成为社会各种矛盾的突破口。环保部门该说什么?怎么说?何时说?如何引导公众理性、客观认识对待环境问题?这些都是环境宣教工作面临的巨大挑战。
(四)新媒体时代到来给环境宣教带来新的挑战。
智能手机、互联网的普及,微博、微信、博客、论坛等新媒体的应用为我们带来了更多的宣教手段。但如何用好新媒体,发挥好新媒体的作用,引导好网络舆论,也是我们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面对更加严峻的形势与巨大的压力,要做好环境宣教工作,就必须善于抓住机遇、勇于迎接挑战,担负起重任。环境宣教工作不是简简单单地政务信息发布,不能只是锦上添花、唱颂歌,而应建立起通畅的社会沟通渠道和信息发布渠道。
(一)开展全民环境宣教,全面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意识是关键。一方面,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行动。通过创建环境友好型社区、环境友好型学校等途径,有效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辐射作用,开展环保政策法规、环保工作进展与成效等宣传。力求使公众能真正了解环保、理解环保,参与环保工作中发挥正能量作用,成为环保事业发展的有效助力。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要持续不断地主动发布信息,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让公众更充分地了解环保工作,拉近与公众的距离,拉近与公众的感情。持之以恒,才能使环保形象在公众心中更加丰满起来,才能在公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的同时,引导全社会共同为环境保护出力。
1、要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公众的环保知情权必须得到维护。对于公众有权得知的环保信息,环保部门有及时、准确公布的义务。尤其是在环境突发事件、环境事故应急中,相关环境信息的快速、及时、准确和有序公开,将对事态的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被动公开环境信息,公众可能产生不被尊重的愤怒感,导致事件失控发展。
2、要重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环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要做好拟建项目宣传工作,好与坏、利与弊,都要向公众告知,以偏概全的宣传绝不可取。只有维护和尊重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有效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并激发公众积极参与环保的热情。
3、要维护公众的环境诉求。公众对环保相关问题的投诉和诉讼,正是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体现。我们要维护好公众的环境权益,要明确环保人的立场,扬善惩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记环保工作者也是公众的一部分,不可置身事外。
(三)不断开拓创新,丰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和形式
多年来,环境宣教活动已成为吸引公众参与环保的重要途径。但有些活动 方式老旧、缺乏新意。我们必须创新求变,开拓思路,创新方式、手段,树立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组织开展有吸引力、有影响力的公众参与活动,围绕现状、围绕热点、围绕中心工作做好科普,努力使宣教有血有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巩固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等品牌活动的同时,根据当地实际、凸显地方特色,开展影响大、立意新,公众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如环保嘉年华、环保人物评选等。要注重扩大宣教活动的覆盖面和连锁效应,让一场活动不仅仅影响参与活动的公众,还要让更多的公众受到影响,受到教育。
(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完善的环境法律法规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和保障。环境保护部2010年下发的《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一份针对性强的指导性文件,为我们引导公众参与环保工作提供了依据并指明了方向。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环保机制,需要更多针对性强,适合不同层面、不同阶层公众的环保政策法规。
(五)加强引导扶持,发挥环保社会组织重要作用。
当前,环保社会组织在环保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桥梁作用。
1、要注重引导和培育。要经常与环保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保持沟通与联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引导、培育他们正确、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
2、要大力支持,提供便利。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提供资金、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帮助牵头协调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增强与他们的联系与合作。
3、要设立奖项,推广典型经验。要善于挖掘环保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在开展环保公益活动中涌现的感人事迹、典型事例。通过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人了解,受启发、受感动。要设立奖项,表彰优秀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激励更多公众为环保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