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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汇中超常搭配现象的合理性分析

作者:姜静来源:《文学教育》日期:2017-02-23人气:4294

一、 传统意义上理解的超常现象

(一) 语法方面的超常

语法上的超常是指词语之间的组合搭配不符合汉语的句法结构,词与词之间的搭配就其表层结构来看,不属于主谓、动宾、联合、偏正、补充等句法结构中的任何一种。例如,“她很淑女。”,“这件事儿太小儿科了。”中的“很”修饰“淑女”,“太”修饰“小儿科”。这与现代汉语语法中副词一般不用来修饰名词相违背。

(二) 思维逻辑方面的超常

思维逻辑方面的超常是指词语之间的搭配与人的正常的认知相悖,与现实不符。例如,“养病”中的“病”是不好的现象,却要“养”;在“逃生”一词中,人们希望“生”,怎么会“逃”呢?

虽然,这些超常的语言现象看似与现代汉语的语言规则和人的思维逻辑方式有冲突,但实际上并不影响人们的交际,甚至已被人们广泛使用,究其原因,这些超常现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下面就从三个平面的角度,即:语义、语法、语用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二、 超常现象搭配的合理性

(一) 语义角度

在现代汉语中,有些词语的搭配从表面上看是与人的认识相悖的,这主要是由于古今词义的变迁所导致的。

我们常常说“救人”、“救火”、“救灾”,有人认为“救人”是对的,但是“灾”和“火”都是不好的词,都给人带来灾难,不应该救。事实上,“救火”和“救灾”的说法并没有错。“《说文解字》释‘救’为‘止也,从攴,求声’。‘攴’释义为‘小击也,从又,卜声’。由此看来,‘救’的本义就不难理解了。《词源》、《辞海》‘救’字条都有此义项,《古代汉语常用字字典》在“止”这一项中列举了《左传·襄公二十一年》的例子:‘濯以就热’后,特别注明:今有熟语,‘救火’”。当然,古代汉语中的“救”也有“救助”的意思。“《周礼 ·

地官 》中‘司救’,郑注‘救犹禁也,以礼防禁人之过者也。’”

在“王冕三岁上死了父亲”这句话中,从表面上看,并不符合汉语的语言规则,在现代汉语中, “死”是不及物动词,后面不应接名词,如果要和名词搭配,只能是主谓结构。实际上,“死”在这里的意思是“失去”,这样就是这句话合理了。

(二) 语法角度

    在动宾短语的搭配中,有些搭配乍一看并不符合现代汉语的语言规则,人们常用“约定俗成”来解释这些现象,其实不然,如果透过表层结构分析其深层结构,就会发现有其合理性。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角度进行分析。

1、 施事宾语

有人认为 “来客人”、“吹电扇”、“晒太阳”等是超常搭配,认为其语序不当,应该是“客人来”,“电扇吹人”,“怎么会是人吹电扇呢”,其实不然。在这里,“客人”实际上是施事宾语。在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主语和宾语同时出现时,主语往往是施事,宾语往往是受事,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宾语为施事。比如“住人”、“一锅饭吃十个人”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施事宾语不能产生歧义,并且能发出行为动作,比如,“我吹电扇”中很明显是“电扇吹人”而不会理解为“人吹电扇”。

2、 述补结构

在现代汉语中,经常会出现“吃食堂”、“吃火锅”、“吃大盘子”等语言现象,有人会质疑“食堂、盘子怎么能吃呢”,“ 吃火锅岂不是把肠胃给烫坏了”。但是,如果把“食堂”、“火锅”和“大盘子”看成是补语,把它们理解为处所、方式,变为“在食堂吃”、“用火锅吃”、“用大盘子吃”就符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范了。此外,如“写毛笔”、“睡地板”、“去北京”、“来了一个钟头”、“看了一遍”等都属于这类现象,他们分别是在工具、处所、时间、次数等方面对动词的补足。

“恢复疲劳”这个短语早在解放初就被许多人当作病句分析过。有些人认为“恢复”的对象应该是“精神”,怎么可能把“疲劳”恢复了。本文认为“恢复疲劳”这个短语之所以现在仍被使用有其合理性存在。可以把它看成述补结构,可以认为在“恢复”和“疲劳”之间省略了“于”,应为“恢复于疲劳”,即“从疲劳中恢复过来”。

3、为动用法

由于语言的继承性,而汉语作为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语言,因此在现代汉语有些词语中还保留了古代汉语词类活用的这种语法现象。比如“打扫卫生”的“打扫”一词就沿用了古汉语中的动词为动用法,该短语可以理解为“为卫生打扫”,而不是一般的动宾关系“打扫掉卫生”。这种用法还有 “跑买卖”、“服务老人”、“造服人类”、“造福社会”等等,都是为动用法,应理解为“为买卖跑”、“为老人服务”、“为人类造福”、“为社会造福”。

4、形容词活用为动词

现代汉语中,人们时常会说“踏青”、“搁浅”。从表层结构看,这里的“青”和“浅”都是形容词,而形容词并不能接在动词后,但从深层结构看,它属于古汉语中的形容词活用为名词的语法现象,由于这种语法结构言简意赅,以至于随着新事物新现象的产生,人们仍然沿用这种结构。

语法规则本应是语言实际现象的总结,而决非先语言而存在。我们在分析语言现象时,必须正视汉语实际,根据汉语全貌,透过表层结构分析深层结构,将历时和共时结合起来,进而进行科学的,正确的分析。

(三) 语用角度

生活中,人们时常说“孩子到底是孩子”、“父亲毕竟是父亲”。在这两个句子中的后一个“孩子”和“父亲”并不仅仅指一般意义上的儿童和有子女的男子,更是指孩子具有的天真,活泼,淘气,弱小,不谙世事等天性,父亲所具备的成熟,稳重,冷静,有保护能力,有社会阅历,较孩子了解世事等性格。这里使用的是一种修辞手法,这类修辞还很多,比如“阿Q就是阿Q”中后一个“阿Q”指的是他的贫穷、愚昧、麻木不仁及劣根性;“武松就是武松”中后一个“武松”指的是他性情率直,刚烈,果敢,好打抱不平。

在现代汉语中,名词前面不能用副词修饰,只有极少数的情况才可以,比如“人不人,鬼不鬼”、“不男不女”等。但是近几年,副词修饰名词的情况越来越多,比如 “很青春”、“太小儿科了”、“他的长相很中国”、“不说他了,十分书呆子”、“很淑女”、“很阳光”等等。实际上,在这些用法中,名词已经丧失了其本来的指称义,而具有了描写性的附加意义。“青春”丧失指称义“青年时期”,而更倾向于[+年轻,+朝气,+精力充沛,思维敏捷]。“小儿科”不再指医院中为儿童治病的科室,语义偏向于[+初级、开始、低能、不重要]等。在“很中国”中,“中国”的指称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意义已隐退,而具有了描写性的附加义,即[+黑头发、黄皮肤、勤劳善良、热情爽朗、团结爱国、热爱和平]等。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名词都可以与程度副词搭配,只有当它们临时具有了描写性的附加义时,才能与程度副词搭配。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语言频率的制约,语言频率即指词语及句式在一定语言材料中运用的次数。由于语言具有约定俗成性,因此,不能忽视人们的习惯。在语言运用中,有些中性的词语会因人们通常的语言习惯而具有特定的意义。例如“有经验”、“有魄力”、“有脾气”、“有意见”。为什么“有经验”是指经验丰富,而不是指经验少或没经验;为什么“有魄力”是指魄力强,而不是指魄力少或没魄力。这是由于它们在积极意义上使用的频率要比在消极意义上使用的频率高,即人们习惯于这样使用。“有脾气”是指脾气坏,而不是指脾气好或没脾气;“有意见”是指不满意,而不是指满意或没意见。这也是由于它们在消极意义上使用的频率要比在积极意义上使用的频率高。由此可见,语用频率对于有些语义不明确的词语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小结:综上所述,在现代汉语中的一些看似语言的超常现象,其实并非不符合汉语的语言规则,在分析语言现象的时候,不仅要从语义、语法、语用三个角度进行分析,还要把历时和共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更要尊重人们的语言习惯,考虑到语言的约定俗成性,这样看似超常的现象也就具有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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