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保护传承空间视野下生态保护区建设路径研究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作为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以布依族、苗族文化为主体,融入中原文化,形成了黔西南州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设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使黔西南州地方和民族文化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优秀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有效保护,是值得研究的一个课题,能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保护规划,具有提供决策参考的意义。
一、基本概况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区域性整体保护,是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整体性保护制度。2022年12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设立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把区域内的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生态文化,以及文化依存的自然生境,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是对黔西南州境内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的有效途径,能进一步维护区域内文化生态系统协调和完整。
二、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意义
(一)有利于保护传承多样性文化
黔西南州作为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以布依族、苗族为主体,融入中原文化,形成了黔西南州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建设黔西南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对保护、传承和发展黔西南州文化,维护文化多样性,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利于促进文化交流合作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与汉族在共同推动区域发展过程中,构建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发展格局,并共同推动了中华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凝聚各民族力量,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黔西南州作为布依族、苗族等35个民族聚集的地区,建设好“保护区”,对推进各民族文化交流合作,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具有主要作用。
(三)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文化是乡村振兴的灵魂,繁荣和发展乡村文化,民族传统文化具有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发展区域文化特色产业,既能增强各民族文化自信,又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文化资源支撑,既能强各民族的脑瓜子,又能富各民族的钱袋子。
(四)有利于推动人文兴义的建设
挖掘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以文化和旅游为依托,不断挖掘和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内涵、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表演形式,带动当地居民增收,让老百姓真正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同时让越来越多的游客在旅游中感受民族风情,不断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融合,引领业态升级,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发扬“守正笃行、久久为功”精神,紧盯一束延续百年的“加油文化”光芒,有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夯实“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名片。
三、文化资源的优势分析
(一)文化多姿多彩
积极组织专业普查队伍和聘请专家指导,深入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开展非遗资源调查。在此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公布认定州、县级非遗保护名录、传承人。截止2024年5月,共有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14项20处,代表性传承人9名;省级非遗保护名录110项128处,代表性传承人61名;州级非遗保护名录370项403处,代表性传承人316名;县级非遗保护名录718项,代表性传承人547名。
(二)保护机制不断完善
近年来,黔西南州结合实际,出台了《黔西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黔西南州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制度与保护利用工作制度,鼓励支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同时,积极争取到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1500余万元,专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将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算,以每年每人2000元进行发放,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
(三)文化传播力不断扩大
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把本地区非物质文化教育纳入日常教学活动,分层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建立常规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学校授课制度,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从传统“口传身授”向现代“课堂教学”创新。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大年文化进万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周末聚”等活动为契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出、活态展示、图册宣传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依托布依族“三月三”、苗族“八月八”、彝族火把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增强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思想意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邀请中央、省主流媒体和国内知名作家走进黔西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写生画像,利用其多元化媒体平台,展示布依族八音坐唱、阿妹戚托、苗族板凳舞、布依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为宣传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影响和传播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增强
成立阿妹戚托艺术团,在晴隆县阿妹戚托小镇常态化开展民族文化活动,推进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有效解决了三宝彝族乡部分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既带动了景区周边及搬迁群众的收入,又能让“阿妹戚托”得到有效的推广及传承,让更多游客感受到“阿妹戚托”的魅力。在万峰林景区,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馆,让游客体验传承久远的纺纱织布、弹花牵线、靛染蜡染,欣赏原汁原味的布依族八音坐唱、阿妹戚托、苗族板凳舞,品尝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美食,不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找到了“展示点”,也为游客提供了文化体验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四、面临挑战
(一)保护方式僵化
采取由政府主导,传承人、企业参与的保护模式,进行保护、传承、利用,未采取民间活体保护模式进行保护、传承、利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过度依赖各级政府进行保护传承、利用,政府的保护经费有限,无法满足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另一方面,调动、激发民间进行最有效的活态保护力度不够,导致以政府为主导的保护模式,陷入死保护,保护死的怪圈。
(二)过度开发利用
一些地方未进行市场调研,瞄准市场需要,研发文创产品,推向市场,而是盲目包装,出现对遗“表面保护、实则危害”的过度短视行为。一些地方美其名曰,追崇“文化搭台、商业唱戏”,把文化作为发展一地经济的支柱产业,或者作为招揽营销的名片,只注重传统文化的外在形式,忽略了文化的内在精神蕴涵,违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
(三)个别自媒体误导
个别自媒体为博取流量,过度进行包装宣传、甚而不顾传统文化蕴含的习俗、不顾实际,夸大其词文化在现实中生活中的软实力作用。个别地方、群众错误地把文化作为“摇钱树”,只顾经济利益,致使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得不到科学的,有效的保护、传承、利用。
(四)传承人群断层
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布在乡村,受现代工业文明的利益趋势,有文化年轻人纷纷离开乡村,到大城市打工挣钱,不愿意在乡村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龄老化,传承人群年龄断层现象突出,尤其是一些较为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旦传承人离世,绝活就从此失传。
五、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路径
建设“保护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单个项目保护,提升到与其依存的环境生态进行整体性保护,是遵循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规律的科学保护方式。
(一)强化规划引领建设
黔西南州将保护区建设纳入了“十四五”“十五五”规划,制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主要体现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原则,凸显非遗资源的独特价值、文化内涵,以及地方特色。对区域内文化资源与文化生态的现实状况,进一步深入分析,明确保护区内文化建设的目标,遵循的工作准则,文化保护内容,明确保护范围与保护重点,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方式,所采取的保护措施,以及保障措施,总体规划的分期实施子方案。
(二)依法进行整体性保护
在建设“保护区”中,把黔西南州全境视为一个具有民族流域性文化特征的整体进行保护,并且在此基础上,按照空间相对集中或者线路上串联成文化产业廊道、文化生成机理上大体相似的基本原则,结合黔西南州的实际情况,将黔西南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总体布局概况为:“1+4+5”的“一核”“四区”“五带”。“一核”:以兴义—义龙为核心,重点实施万峰林街道、南盘江镇、泥凼镇和仓更镇的连线廊带文化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模式。“四区”:册亨—望谟—贞丰布依文化保护区。兴仁—贞丰—晴隆—普安苗族文化保护区。晴隆—兴仁彝族文化保护区。安龙—兴义“加油”文化、“笔山”文化保护区。“五带”:以牛江线民族文化带(贞丰牛场至兴义岔江)、沙八线民族文化带(晴隆沙子岭至册亨八渡)、晴普线民族文化带(晴隆至普安)、南北盘江河谷地段民族文化带(兴义南盘江至册亨、望谟沿江地段)、铁路沿线民族文化带(册亨的乃言、巧马、丫他;安龙的坡脚、德卧、龙广;兴义的郑屯、顶效、威舍)。
(三)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
黔西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了非遗名录的十个项目类别。根据全州八县市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不同类别的特点,结合实际,因类制宜地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保护。如苗族山歌、布依族小打音乐等传统音乐类的项目,做好资料的搜集、整理,挖掘,及时记录老歌师的演唱。对布依族蜡染、土布制作技艺等传统技艺类的项目,要进一步做好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传承保护,以及原材料的生产保护,搜集代表性传承人的主要代表作品。对查白歌节、布依族“三月三”等民俗类的项目资源,引导开展相关民俗节庆活动,有效促进区域内的群体性传承。对区域内一些濒危的非遗项目,优先实行抢救保护。在注重保护的同时,全州各级非遗保护机构要建立非遗档案和数据库。
(四)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
开展州、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为传承人群开展传承活动,提供相应的传承场所,完善专项保护资金机制,资助传承人全面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活动,持续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发放传承补贴的工作经费,对有突出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学艺者采取助学、奖学等方式,鼓励其学习、掌握非遗技艺,成为后继的传承人。积极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资金,争取更多国家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传承环境。
(五)加强政策和理论研究
以上级政策为引领,结合实际,出台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地方性政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政策性支撑。充分发挥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黔西南州民族文化中心、黔西南州博物馆、黔西南州文化馆、黔西南州职院、布依学会、苗学会、彝学会等高校的资源优势,联合建立相应的科研基地,研究机构,积极开展有关的理论研究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区域外的学术研讨会、论坛、座谈会、交流会等活动,借鉴外地开展“保护区”保护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我所用。
(六)加强各类人才培养
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学校工作,用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优势资源,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工作。同时,组织编写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和辅导读本。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建立黔西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在中、小学设置相关乡土文化知识教育课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和专业培训,通过教育手段达到长效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对青年一代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载体,培养年轻一代的传承群体。
(七)营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采取举办文化生态保护研讨会,文化节庆等活动。积极采用智媒体对“保护区”建设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宣传,依托“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为推进“保护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结语
“保护区”的建设,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主要对象,以整体性保护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履责,群众、社会参与的共同保护机制,对区域内的传统文化,及其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营造有利于文化遗产保存、生存、发展的各种环境,使黔西南州文化生生不息、代代相传,促进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建设人与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谐相处的良好文化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