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研究
一、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关于实行资产证券化的相关研究工作起步较晚,与国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差距也较明显,大多数的研究偏重于对国外的制度经济层面的研究介绍和对国内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必要性的分析但是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内在活动机理的阐述,以及在国内现有市场条件下如何开展、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技术分析和国际实践综合操作的深入论述很少。
(一)资产证券化的经济学意义
一来由具有流动性的零区域逐渐进入非零区域,从而能够使银行风险承担得到分散,二来是能够使原来主要集中于商业银行内部的部分银行金融服务,通过与外部经济组织的金融市场资本交换管理机制结合来得以实现,从而大大降低了金融组织运营成本。
(二)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
随着当前我国资本企业金融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贫困资本企业金融市场在贫困资本企业融资中的管理职能业务结构、组织管理职能业务结构和资本金融监管经营职能业务结构等各个方面均已出现了许多突出矛盾,建立一个业务职能结构均衡合理、资本金融风险防范综合管理控制体系长效机制基本完善的贫困资本企业金融市场和经济监管职能体系,已逐渐发展成为当前我国地区资本企业金融市场按照经济管理发展方向实现国家战略发展方向有效转变的关键。当前我国现代资本市场证券化主要通过探索建立现代资产证券化的支撑体系来保证金融证券的合理优化发行、金融市场经济监管业务职能的合理优化分解、金融风险的合理优化再生和有效配置以及维护金融市场信用的多重职能持续发展繁衍,有利于有效促进当前我国贫困资本企业金融市场监管业务职能结构不断完善优化。
(三)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从我国整个宏观的金融市场经济角度分析来看,全国逐渐逐步形成以金融资本市场为主要纽带的全面、完备的金融市场,资本的有效流动己极大地得到提高,国民经济的资本市场化和资本金融化的深化已经有了一定的坚实基础,国内城镇居民的高额储蓄基本资金在逐步提供主要需求资金来源的同时将逐步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国外资本投资者的市场需求以及目前国外国有资本资产市场的高度贸易开放性也必将逐步使得未来几年我国深入促进推行实施国有资产企业产权资金证券化将逐步具有较为广阔的国际发展空间途径和国际资本金融市场。目前针对我国已有的资产企业全部资产进行产权证券化的成功已经初具基本雏形,也为未来几年我国全面深入推进启动实施国有资产企业产权资金证券化发展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1]。则以目前我国首套住房国有产权资金抵押贷款按揭信用贷款企业资产产权证券化发展进程来作为一重要实例,指出目前未来我国国内宏观经济运行发展体制环境可行,证券化国有资本资产市场的主要资金需求供给方向和主要资金来源可行,证券化国有资本资产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方向和资金来源规模可行,证券化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运行体制环境初步基本已经具备,以及资本金融化的技术手段可行。
(四)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的障碍
在通过对当前与金融资产价格证券化发展相关的各项主要制度制约因素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当前的各项主要制度制约因素对金融资产价格证券化的资金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严重的过度制约,其中主要因素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内在约束,会计制度和财政税收制度的内在约束,外汇市场管理体制的内在障碍等,这些主要制度制约因素严重阻碍了国内金融资产价格证券化的顺利展开。
二、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研究
国内对于当前企业采用资产债权证券化的深入研究很少,有一些专家用系统专业化的资产分工经济理论来深入分析我国企业采用资产债权证券化的各种可行性,他们指出企业分工理论的发展和资产交易管理效率的不断改进将促使我国企业选择采用银行资产债权证券化这种融资方式成为一种可能,并通过对当前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和大环境的深入分析,认为企业可首先考虑采用资产担保和信托两种方式将其作为我国企业采用资产债权证券化的一种突破性的融资模式,同时对我国企业信用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资本结构、信用性和融资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了企业内部进行抵押贷款企业资产负债证券化的具体操作管理流程,对企业内部基础配套设施储备资产的确定。当前时代我国企业出现各种融资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自身的各种金融信息资源匮乏,资金中的贷款负债证券化凭借其精巧的金融信息结构,可以大大限度上地缓解企业的自身金融信息资源匮乏上的问题,从而为当前时代我国出现融资困难的主体企业主动解决金融问题发展提供一条新的经济有效途径。资产的可证券化不仅可以有效解决目前我国企业由于财务信息不对称而融资难的实际问题,同时还可以能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时的成本及金融风险,并可对我国企业目前可进行证券化的所有资产性质进行综合分析[2]。我们应该从企业制度管理体系、信用管理体系、市场经济体系三大基本体系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入手来准确保证我国企业资产的可证券化的顺利进行实施。
三、制约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因素
一方面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公司的商业试点证券资产组合证券产品质量在不断扩大下降,有些保险公司已经形成了不良资产;起初试点商业证券金融产品组合投资基金是由于我国组合金融证券投资市场上最为最早走向资本市场化的也是最为专门化的证券金融机构试点证券产品投资者,出于试点证券金融资产产品存在起初组合金融证券市场中的对组合金融债券的市场需求相较最大,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起初金融证券的需求量。另一方面准入条件认定门槛相对比较高。1993年1月1日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20条明确规定,公司的法人主动申请提出设立的其他类的企业债券时所必须要的财政放面筹措的资金在一般情况下时不允许直接用在房地产方面的国有产权股票买卖和其他商品债﹑投资银行期货股票买卖和其他商品银行期货交易等与本投资公司其他企业债券生产销售与经营没有任何关联的现行证券市场的投资。于1995年10月1日正式生效的《保险法》中提出了各类的投资公司的金融证券市场资金的运用,限于发行商业投资银行存款投资债券和商﹑银行股票买卖券和其他政府资金支持贷款债券等以及发﹑其他各类金融债券和国务院本条明确规定的其他各类保险资金可以运用各种投资形式,且保险证券资产投资基金实际直接投资额度中占保险国债在投资中的总占比的比例不得低于20%。但是针对这种相关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他各种保险机构进行投资或者加入,迫使主要的保险证券资产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根本无法直接投资进入[3]。
四、发展阶段我国企业进行资产债权证券化项目融资的具体对策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在我国企业在融资方面的结构相对比较单一,就针对股权这一个小部分来说,没有像其他很多的发达国家一样的天使资金﹑风险基金和公众资金。在债务融资方面,我国企业在成长过程中所能得到的资金支持的种类也相对非常单一。因此政府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有了高度重视,并想加快取得成果,从而保障我国企业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国家经贸委也很重视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在信用和信用担保在互联网上互联互通的重要性,并且已经付诸行动,希望能尽快取得较大的成果。
(二)促使信用升级
中国政府应尽快出资建立和发起那些具有类似中国政府及其相关企业背景的证券融资服务中介机构。相关机关及其其他相关的主管部门能够在企业遇到困难时能够及时的申请资金,用来组建这一类证券服务的中介机构,一方面可以利用那些收购企业自身进行资产证券化企业项目融资的各种无形资产,实现金融无形资产利用更加充分和有效利用,使各类不同性质成分的金融无形资产的实际投资风险以及收益都能得到最充分的有效化和对冲;另一方面,在企业成立起步初期融资服务阶段中所申请组建的那些具有类似中国政府及其相关企业背景的这类融资中介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的帮助企业在新型证券推动工作上有效帮助企业进行快速稳定发展的中介服务能够在短时间内快速发展并应用,与此同时也能够更加有利于促进证券化融资产品在市场中的支持度和新型证券融资机构自身信用等级的逐步优化提升[4]。
设立专项企业项目投资基金,以用于支持上级政府部门直接资金出资建设为主要目的并同时可以进行利息吸收资金融资的流动机构,不仅是国大型企业投资国内工商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甚至同时还是国内自然人的自有流动资金。我强烈希望联合国家通过政策研究建议早日制定相对比较完善的工商交税和其他一些消费税的优惠,大力支持专业化资本投资基金能够快速并且健康的发展,同时也鼓励有潜力的对国内金融市场有帮助的外资投资企业参与比较大型的工商企业发展基金,很大程度上扩大我国工商企业基金投资的综合实力。
建立健全证券信贷风险担保服务体系。为了能够使最低资产支持证券化进程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之前遇到的融资失败等问题的出现,必须首先保证最低资产信用支持等级公司证券化服务能力并享有较高的公司证券投资信用风险担保级别,具有较高证券投资信用风险担保价值,才能广泛有效地地调动各类在资金成本方面存在风险上的资本。
积极推广划分优先/次级的结构金融证券,尽快重新建立起投资者对企业投资的信心。企业贷款资产配置证券化的信用风险升级方法可分为采用内部风险增级和外部风险升级的两种方法。内部风险增级方法包括通过划分内部优先级和╱次级证券结构﹑例如设立预期利差风险账户﹑设立备付金风险账户等;优先级的结构金融证券先行者需要自行获得等到发行证券本金没有违约性的偿付,只有这些优先级的结构金融证券需要等到发行本金没有违约性和偿付还款次序执行完后,次级的结构金融证券才可以开始实现可以自行违约偿付结构证券发行本金。如果次级级未发生证券本金没有违约性的经济损失,则在次级的发行资本偿付金额之内的损失应当是由次级证券结构的持有者来负责的。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部门应该就目前情况来结合金融市场的特点,依照金融证券化运作的具体操作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出现了第一部金融资产价格证券化立律法规,并对目前现有的与我国实施金融资产价格证券化运作有一定障碍的金融法律法规内容进行及时修改完善﹑及时补充和加以完善。其中如对关于设立特殊金融中介机构的具体性质如何﹑是否破产或者清算等都要做出专门性的规定,同时明确金融资产价格证券化运行过程程序中的财务会计审核﹑财政税务登记报批办理程序等一系列金融政策法律问题。二要建立比较完善的金融评级评估制度此外﹑凡是设立正规的金融评级评估机构等都要建立比较完善的金融资产价格证券化管理制度。
资产权益债权基金证券化既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一顿完全免费的绿色美味经济午餐,资产权益债权基金证券化这一新型提供证券基金融资管理服务的新工具在有效推动当前我国的金融经济社会发展还很有可能还会面临着许多新的实际问题,企业自身是否真正能够顺利发展通过学习应用当前我国资产权益债权基金证券化技术来实现融资还很有可能至少需要几年继续并且经历一个漫长的技术实践论证过程。
五、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内部资产综合证券化,有利于将企业存量长期流动资产资金转变而成为大量流动短期资金、强化企业财务风险监管可以健全国企治理体制、推动企业环保产业结构调整、降低企业的环保融资流动成本、实现企业社会所有资本直接引入环保实体市场经济、提升企业环保环境投资者的积极性。当然,企业内部资产综合证券化也仍然存在一些需要亟待解决的诸多问题,为此,企业政府需要从政治宏观与经济微观两个不同层面,推动我国企业内部资产综合证券化的有效实现,从而为促进企业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经营提供良好财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