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太史公曰”浅析《史记》中蕴含的“爱民”思想
一、前言。
(一)关于作者及作品的介绍。“司马迁(前145—?),字子长,生于夏阳龙门(今陕西韩城)。《史记》代表了古代历史散文的最高成就,是西汉散文由前期向后期转变时出现的,其风格兼有前期的气势磅礴、感情激切和后期深广宏富、醇厚典雅的特点;其内容既有前期历史反思的余绪,又有后期沟通天地人的尝试。”
(二)关于本文的介绍。本文将立足《史记》原文,通过列举有关秦始皇、秦二世、项羽、刘邦、汉文帝、汉武帝的评论,来证明本文的论点。由于掌握的素材及能力有限,行文不当之处,恳请老师批评指正。
二、“太史公曰”对于统治者施暴政和滥用民力的批评、反对。
(一)秦始皇和秦二世施暴政、滥用民力的表现及作者的评价。“太史公曰:善哉乎贾生推言之也!”在此,我们可以这么认为,司马迁是赞成贾谊对于秦始皇父子的批评的,也就是说,贾谊的这一观点我们也能看成是司马迁本人的观点。
1、“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使”
作者对秦始皇的批评来源于:“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仁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设五丈旗……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分作阿房宫或作丽山。发北山石,乃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案问莫服。当时是,诏捕诸时在旁者,皆杀之。”“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戍边。”
“太史公曰:吾适北边,自直道归,行观蒙恬所为秦筑长城亭障,堑山堙谷,通直道,固轻百姓力矣。夫秦之初灭诸侯,天下之心未定,痍伤者未瘳,而恬为名将,不以此时强谏,振百姓之急,养老存孤,务修众庶之和,而阿意兴功,此其兄弟遇诛,不宜宜乎?何乃罪地脉哉?”在此,作者批评了蒙恬兄弟不能劝谏秦始皇爱护百姓,反而做秦始皇虐民的帮凶,间接批评了秦始皇滥用民力的罪恶行径。归结起来,秦始皇的暴政在于:制定并实施严刑峻法;其滥用民力表现在穷奢极欲建造宫殿和修筑长城。作者赞成贾谊的评价,说明了作者对于秦始皇的暴政和滥用民力是持批评态度的,再通过作者对蒙恬兄弟被诛杀的评价,我们可以看到作者清晰地表达了其“民本”观念。于是,我们得出这一结论:“太史公曰”通过反对秦始皇暴政和滥用民力来体现其“爱民”思想。
2、“二世不行此术,而重之以无道,坏宗庙与民,更始作阿房宫,繁刑严诛,吏治深刻,赏罚不当,赋敛无度,天下多事,吏弗能纪,百姓困苦而主弗收恤。”这一批评的根据在于:“法令诛罚日益深刻,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众。又作阿房之宫,治直道、驰道,赋敛愈重,戍徭无已。”“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者为忠臣。二世曰:‘若此则谓能督矣。’”“武臣等从白马渡河至诸县,说其豪杰曰:‘秦为乱政虐刑以残贼天下,数十年矣。北有长城之役,南有五岭之戍,外内骚动,百姓罢敝,头簸箕敛,以供军费,才匮力尽,民不聊生。重之以苛法峻刑,使天下父子不相安。”归结起来,秦二世的暴政体现在:继续甚至加重秦始皇时期的严刑峻法,视生民的性命为草芥;其滥用民力体现在加重老百姓的税收负担,以供养军队,不顾百姓死活,强迫百姓服徭役。“太史公曰”借贾谊的《过秦论》表明了对于秦二世这一系列做法的批评。
通过归纳“太史公曰”对于秦始皇父子施暴政、滥用民力的批评,我们可以从中体会到《史记》中蕴含的“爱民”思想。
(二)项羽施暴政的表现及作者的评价。“太史公曰: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自矜功伐,奋用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对于项羽这样的结局,孟子早有论断:“暴其民甚,则身杀国亡。”让我们来看看作者这一评价的来源:“遂北烧夷齐城郭室屋,皆坑田荣降卒,系虏其老弱妇女。徇齐至北海,多所残灭。”“项王怒,悉令男子年十五已上诣城东,欲坑之。”“项王所过无不残灭者,天下多怨,百姓不亲附,特劫于威强耳。名虽为霸,实失天下心。”从原文的描述中,项羽这位英雄人物向我们展示了他的另一面:对待老百姓的凶狠、残酷无情,也就是因为他的暴政使他丧失人心,最终身死国灭。“欲以力征经营天下”就是针对项羽的暴政进行批评的。通过分析原文,我们可以从“太史公曰”体会到《史记》中蕴含的“爱民”思想。
(三)汉武帝滥用民力的表现及作者的批评。“太史公曰:余从巡祭天地诸神名山川而封禅焉。入寿宫侍祠神语,究观方士祠官之言,于是退而论次自古以来用事于鬼神者,俱见其表里。后有君子,得以览焉。”这段话用了曲笔的手法,批评了汉武帝。“这段文字似乎平平淡淡,他到神祠里去过,继而又说了解方士祠官之图……即是说,我是洞悉这些方士祠活动本意的……希望后世君子能知这些封禅活动,以晓得皇帝的作为,是何等荒唐。”这一批评根据在于:“毫人薄诱忌奏祠泰一方,曰:‘天神贵者泰一,泰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泰一东南郊,用太牢具,七日,为坛开八通之鬼道。’于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长安东南郊,常奉祠如忌方。其后人上书,言‘古者天子三年一用太牢具祠神三一:天一,地一,泰一。’天子许之,令太祝领祠之忌泰一坛上,如其方,后复有上书,言‘古者天子常以春秋解祠,祠黄帝用一枭破镜;冥羊用羊;祠马行用一青牡马;泰一、皋山山君、地长用牛;武夷君用干鱼;阴阳使者以一牛。’令祠官领之如其方,而祠于忌泰一坛旁。……于是以荐五畤,畤加一牛以燎。”“其后则又作柏梁、铜柱、承露仙人掌之属矣。”我们从这些描述中可以看出,汉武帝对于神仙的迷恋和对于长寿的渴望是不惜血本的:大兴土木建泰一祠和柏梁台,为了祭神大量使用牛、羊、猪、干鱼、马,这些都来源于老百姓的赋税,而汉武帝如此大量挥霍,客观上已经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大兴土木建泰一祠和柏梁台,就要大量的耗费人力、物力、财力,而这些负担,统统转嫁到百姓身上了。“太史公曰”针对汉武帝这些行为,表明了其对后者滥用民力的不满。但是,基于当时作者写的是本朝历史,所涉及的是当时的人和事,不能不有所顾忌,因此只能曲笔写出,间接表明自己的立场,而留下蛛丝马迹供后人思考。
三、“太史公曰”对统治者行仁政、爱惜民力的赞赏。
(一)刘邦行仁政的表现及作者的评价。“太史公曰:‘故汉兴,承弊易变,使人不疲倦,得天统矣。’”作者评价的根据在于:“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无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刘邦的仁政体现在:废除了秦朝的严刑峻法,保障老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不给老百姓增添负担。“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是刘邦行仁政后得民心的真实写照。“太史公曰”通过赞美刘邦行仁政,表达了其“爱民”的思想;
(二)汉文帝行仁政、爱惜民力的表现及作者的评价。“太史公曰:孔子言‘必世然后仁。善人之治国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诚哉是言!汉兴,至孝文四十有余载,德至盛也。廪廪乡改正服封禅矣,谦让未成于今。呜呼,岂不仁哉!”“太史公曰”做出这一评价的根据在于:“十二月,上曰: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论,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而坐之,及为收奴,朕甚不取。其议之。……上曰:朕闻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吏也。其既不能导,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于民为暴者也。何以禁之?朕未见其便,其孰计之。”“上立为后故,赐天下鳏寡孤独穷困及年八十已上孤儿九岁已下布帛米肉各有数。”“上曰:今纵不能罢边屯戍,而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卫将军。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乃下诏曰: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其除田之租税。”“孝文帝从代来,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值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何以台为!上常衣绨衣,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帷帐不得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欲为省,毋烦民。……恶厌苦百姓。”汉文帝做到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归结起来,汉文帝的仁政体现在听从缇萦的申述,废除了肉刑,并且进一步废除了苛政刑法;其爱惜民力体现在生活简朴,无论对于自己还是自己的宠妃都要求节俭,没有根据自己的所好大兴土木。“太史公曰”通过肯定汉文帝的做法,表明其“爱民”思想。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对比,发现“太史公曰”对秦始皇父子,项羽和汉武帝的暴政或滥用民力的批评、反对同对刘邦、汉文帝的仁政、爱惜民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我们可以通过“太史公曰”发掘《史记》中蕴含的爱民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