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悲剧理论管窥
王国维(1877---1927)字静安,号观塘,又号永观。出生于浙江海宁县一个兼营商业的地主家庭,对哲学、史学等均有研究,著作颇丰。他是最早运用西方美学观念审视中国文学的文艺理论家,“他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美学发展的新阶段”。①
王国维的思想及学术观点是一个驳杂的矛盾集合体,受到西学和国学的双重影响。在西学中,主要是以康德、席勒、尼采、叔本华为代表的德国哲学,尤以叔本华的影响最为突出。他的人生哲学就建立于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哲学观念之上。叔本华是德国19世纪唯心主义哲学家,他认为,“意志”是世界的本质和核心,“意志”本身又表现为“欲”,“欲”永远不能满足,随之而来的就是无止无尽的痛苦。因此,人生就是痛苦,人生悲剧的解脱就在于拒绝意志。途径有两个,一是“宗教式”的涅槃,另一个是沉浸在艺术欣赏之中,即“美”之中。这些思想成为王国维美学思想和悲剧观念的基础。在中学方面,王国维深受老庄哲学厌世思想和对梦境追寻的影响,这些又与叔本华哲学中的悲观主义融合在一起,经过王国维的过滤、熔炼、体验和深刻反思,成为了他思想的一部分。他对《红楼梦》评价极高,认为《红楼梦》写尽了欲望带给人的苦痛,并指明了解决苦痛的方法。本文将以《〈红楼梦〉评论》为例,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王国维的悲剧理论 。
其一,悲剧问题最终可以归结为哲学问题,而哲学最根本的问题是人的问题,也就是人的本质、人的自我发现、自我觉醒的问题。人是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更是悲剧的出发点和归宿。从悲剧的角度出发,我们就会发现,悲剧的欣赏主要是一种独立于个人利害之外的审美经验。在观赏悲剧的时候,“人”应排除自身的利害关系,全身心地投入到悲剧之中,并从中体会“同情”和“怜悯”,探索人类普遍的本质性问题。
其二,王国维认为,《红楼梦》以最成功之笔向我们展示了“生活之欲”、“意志自由”给人生造成的不堪忍受的巨大痛苦,涵盖了四大家族必将走向衰亡的社会悲剧,宝黛爱情不被世俗认可的道德文化悲剧,以及众多人物形象的人生悲剧。作品用鲜活的文学语言将人生无所不在的悲剧现象上升到哲学高度来认识,昭示人们看破人生苦难本质,拒绝“生活之欲”而走解脱之路,并对以仁爱为核心和以个人服从社会为前提的儒家思想提出了大胆的质疑。
其三,王国维深刻地总结了中国传统悲剧意识的庸俗与狭隘,并入木三分地对之进行了批判:“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着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非是而欲餍阅者之心,难矣”。在这里,王国维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中国传统审美心理不敢正视现实的软弱性。的确,中国传统文化崇尚生命优化以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之美,而不喜欢大毁灭、大悲痛,所以中国悲剧必定要加上一个喜剧的尾巴。另外,由于受佛教思想的长期浸染,中华民族相信善恶报应的现实因果。坏人一定要受到惩罚,好人一定要有好报,作家也就顺从人们的这种情感需求。所以,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悲剧基本上都有一个相当美满的结局,而不是西方文学史上传统的悲剧,成了悲喜参半的正剧。他认为,在《红楼梦》之前,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剧作品。
其四,王国维依据叔本华的悲剧学说,把悲剧分为三类:“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及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所致。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行至于意外之变故也,但有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由此,王氏认为前两种悲剧属于常见者,可以避免,而第三种如《红楼梦》如宝黛之爱情悲剧,是“由于自然之势与当时道德观念所致,而不是邪恶观念与非常变故所致,因此,更具有悲剧震撼力”。‚
其五,在王国维看来,悲剧最能体现真善美的结合。他首先引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所谓悲剧者,所以感发人之情绪而高上之,殊如恐惧与悲悯之二者,为悲剧中固有之物,由此感发,而人之精神于焉洗涤”。也就是说,悲剧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感发人的情绪、洗涤人的精神。悲剧的这一价值,王国维称之为“伦理学上,美学上最终之目的”。
总之,王国维是在中国尚未建立现代美学的历史条件下,率先以西方美学理论的新视点、新方法来审视悲剧这一审美范畴的,其悲剧理论的出现使中国近代悲剧美学有了开山之作。王国维的悲剧理论尽管有其不尽人意之处,但它改变了中国传统悲剧的发展。他肯定普通人的悲剧是可取的,鼓励人正视生命历程中无法避免的矛盾、痛苦和不幸,打破了人们对未来玫瑰色幸福天国的美丽幻想,启发了后来关注变革现实和确证个体存在价值的先进知识分子对社会人生的悲剧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