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翻译的抽象思辨
一、 引言
抽象思辩属于纯理论形态的思维,又称科学思维或科学方法。它从艺术或哲学原理出发,运用概念进行抽象化,对艺术作整体性观照,是一种逻辑推理过程和抽象概括方式。把这一科学思维方法移植于文学翻译活动中,理解它担负着认识原文艺术和传达原文艺术的双重功用,把原文的形式,通过译者的理解、艺术再现,产生一个独特的审美艺术世界,对原文形式进行抽象表现,使原文内容形式得到艺术抽象的提升。
二、 文学翻译的形式模仿
20世纪的哲学转向,意味着哲学从以“我思”为中心的认识论转向了以语言为中心的存在论。提出了对传统认识论主客关系解构的必要性,存在论讨论了“存在物与存在的差异”这一前所未有的问题。存在论认为,语言是让存在到场显现的唯一途径。存在论对认识论传统的形而上学解构。提出的“存在论差异”原则,为文学翻译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野。
在西方艺术理论史上,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较为全面阐述艺术本质理论的人。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理论认为艺术就是现实的模仿,艺术形式是艺术的整体存在,它是艺术确定自身的标志,是决定艺术成为艺术的先决条件。
文学创造的对象是生活,是我们周围的世界;而翻译创造的对象是原文文本,其创造自由度是非常有限的。翻译创造的自由度发挥不能超越原文文本的意义规定性,文学创造可以说是模仿世界,翻译创造只能是模仿原文文本,意义只囿于原文意义描述。
原文与译文的内容都是以其某种形式而存在,形式即差异,差异即本质。各种艺术不同的差别主要不在于模仿,而在于形式之间的差异性。双语的形式差异性是绝对的,形式共性方式相对的。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形式本体论,艺术的整体形式决定了艺术的本质属性。为此,库恩作出了这样的解释:诗的两个起因之一是最低程度的模仿,即艺术的灵魂---内容;起因之二是最高程度的模仿,即从一个整体的本质引出的感受—形式。
由于世界上语言表达思维各异,形成了翻译中寻求目的语与原语形式与内容转换的矛盾。以英语和汉语为例,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前者意义是靠语调及逻辑关系连词来区别。后者意义是靠四声和语内逻辑关系来区别。这就很大程度上阻碍这两种语言之间的形式对译。
下面以唐句为例来说形式转换问题。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刘禹锡《竹枝词》
原文中“晴”是一语双关,利用同音异义的手法。但译文中没能把“晴”和“情”同音译出,只是利用fair 和foul的近音(near sound)来译出。译文难以完整两现原文。除失去原文的形式意义外,还有诗歌中的格律与音韵问题。在韵角的分布上,英汉两种语言相当不一致。用汉语的音顿(sound group)来替代英语中的音步(foot)。译文失去了原文的形式意义。译文以一种有异于原文的艺术形式出现,这也正是艺术创作所追求的目的。艺术创作的否定性拒绝了同一逻辑性,而转向模仿逻辑。
三、表现性形式——抽象
在文学翻译的研究中,艺术抽象是翻译效果的核心问题之一,翻译主体对原文文本的反映,不是概念的判断,而是对形象的理解。构建翻译艺术世界,是一种对原文艺术对象抽象理解的艺术,从原文到译文,是一个从“对象化”到“形式化”,从“形式化”到“抽象化”的过程,是一种艺术抽象提升的创造过程。文学翻译应解译为,是对原文艺术符号进行艺术抽象的产物。
艺术作为表现人类情感的表现性形式,它与人类情感具有相同或相似的逻辑形式,这就使艺术符号具有了其他人类文化符号所不具备的表现功能。把握情感的逻辑形式是抽象的,艺术抽象绝对离不开具体事物和形式。艺术抽象对具体感性材料的抽象过程,就是对感性材料重新构形的过程,使抽象对象的表现性形式突现出来。
文学翻译的研究如何借鉴艺术符号研究理论,是翻译活动值的思考的问题。翻译主体从一个具体的材料去抽象,用表现性形式把内容抽象出来。翻译抽象的内容是原文思想,译文的内容应是原文内容抽象的产物。双语在同一形象上的感知与联系存在差异,在翻译中很容易形成形象意义的损失或歪曲,译者只有通过抽象描述手法对原文意义进行解释,才能从新的译文形式中给译文带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but if such has the power,I am he. ”英语形象意义是“排除如存在这种能力的人,世上只有我”,译者面对双语形式、文化、形象等方面的差异,只有对原文意义进行抽象处理,才有可能展现原文的意蕴。
四、结语
译文中原文形式的消解,也并不是对其内容的机械对等复制。文字作为艺术符号其能指与所指是相互对应的,并以一定逻辑关系而存在。译文用语言符号通过原文形式对内容进行逻辑结构的抽象。最终达到了对原文形式的抽象。译文的逻辑形式与译者的“表现性”是同一性的。表达的就是译者主体对原文形式与内容的理解、想象及情感。译文的语言符号所创造的就是抽象出了原文内容情感的逻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