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人权问题
人权的本质特征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没有自由、平等作保证,人类就不能作为人来生存和发展,就谈不上尊严、本性,更不用谈有无人权。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杜十娘作为一名妓女,为了自由,欲终身托付于李甲,而李甲担心不为严父所容,以千金银两之价把杜十娘卖给了他人,杜十娘万念俱灰抱箱投江。杜十娘和李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揭露了封建社会制度对妇女的侮辱与残害,批判了封建伦理让很多人失去了起码的自由平等等基本人权。
一、阐示了内涵丰富的人权理念
全书贯穿了摆脱一切封建束缚,追求人生自由的进步思想。冯梦龙用精致细微、润人身心的文学笔触,阐释了自由、平等和尊严,这是最为核心和最具本质特性的人权理念。封建统治“存天理,灭人欲”,重点是以封建传统禁锢人的思想,而冯梦龙受李卓吾的影响,反对“天理”,张扬个性,一直宣扬冲破封建传统观念。他在《情史》卷一《总评》中提到:“世俗但知理为情之范,孰知情为理之维乎?”他强调真挚的情感,反对虚伪的礼教,强调自由,随心而动。“民间性情之响”,“天地间自然之文”,他认为通俗文学具有教化作用,应该为民服务,人应该追求自己自由的权利。在《叙山歌》中,他提出要“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的文学主张,表现了冲破礼教束缚、追求个性自由,平等的时代特质。
(一)自由的人权理念
冯梦龙的文学作品基本都写的是明朝市井黎民,反映了明朝末年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反抗封建礼教和追求个性解放的色彩。大大提倡大肆宣扬朱程理学的时候,他讴歌民间文学,他认为这些民间通俗文学是至情至性的“天地间自然之文”[1],“经书子史”是“鬼话”。《挂枝儿》、《山歌》,描写以太湖为中心的当地青年男女大胆而奔放的追求自由恋爱。正如书中的描写的杜十娘,她是追求自由的勇者,为了自由选择了爱情,而李甲在其严父或则是封建家长为代表的封建传统理念下,为利忘义。最后杜十娘的死和李甲的死,都是作者有意的安排,自由,每个人都需要。
(二)平等的人权理念
冯梦龙在任寿宁知县时,看到当地盛行溺杀女婴的陋俗,于是他亲自起草发布《禁溺女告示》:“一般十月怀胎,吃尽辛苦,不论男女,总是骨血,何忍淹弃。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妻从何而来?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从何而活?况且生男未必孝顺,生女未必忤逆……”[2](寿宁县志),并严加禁止。他认为不管男女,都是命,没有女子哪来男子,男女应该是一样的。杜十娘就因为是一个女子,是一个妓女,在当时的社会中,地位低贱,生活非常不幸,被买卖被抛弃却有如此高的品格,重情意,要崇高的为之奋斗的梦想,李甲作为封建高阶层的代表,懦弱背信弃义,要利益不要脸面不要自由的男人,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更是一种互补关系,这种互补关系更是作者关注的男女平等思想,他要让当时的社会明白,性别没有尊卑,人格才有低贱,最后作者以杜十娘的沉河自尽,来宣扬自己的男女平等的思想。
(三)尊严的人权理念
冯梦龙作品离不开女性的描写,如:杜十娘、赵京娘、白娘子、周胜仙、璩秀秀、张淑儿,在作品中他对这些女子饱含同情和赞美,理解和尊重。杜十娘的从良之志和对真爱的追求,无一不张扬着尊严的威严。杜十娘受不住老鸨的训斥,对她的人格侮辱,谁说妓女就没有尊严,很多时候,她们只是因为生活中的不幸在才沦为此,她们懂得自尊自爱,杜十娘为了自由和爱选择从良,最后又为了尊严沉河自尽,为爱而生,为爱也为尊严而死。相反,李甲是一个活脱脱的伪君子,无能小人“ 妾犊中有玉, 恨郎眼内无珠”,背信忘义,不如书中的那些妓女。
自由、平等是为人的生存和全面发展服务的。自由、平等的目的是人,是使人摆脱一切压迫、剥削获得有尊严的生存和全面自由的发展。这些人权理念,多种情况是相互胶着,融为一体的。尊严是贯穿这些理念的核心和主线。最后桩桩事件反复证明,缺失尊严的自由、平等,沦为虚假、伪劣是必然结局。
二、揭示了具体的人权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揭示的具体人权主要有:
一是生命权。“生命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如果无法充分保障人的生命权,一旦脱离人的生存和发展,自由和平等就必然会流于形式,变得空洞无物、失去意义。”[1]书中的林林总总,人人事事,从一定意义说,都是在为尊重和保护生命权益而博弈,这里是封建贵族阶层与以妓女为代表的普通人民生命权极不平等的具体例证。贫苦家庭出身的孩子,或被卖到有钱人家做佣人,或被卖到妓院里压榨,他们在那些贵族的眼力,生命不如几两银子。杜十娘的沉河后,李甲和孙富也郁郁而终,这是对藐视生命的报应。
二是妇女权。明清时期的妓女更注重才艺培养, 那些色艺双绝又有品味的妓女很多。晚明历史上的秦淮八艳, 那些个通晓翰墨而颇知道义的妓女, 在红粉姻缘中演绎了纷纭乱世的悲壮,青史留名。这种高品格的妓女精神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书中的杜十娘表现的淋漓尽致,这是作者有意张扬妇女才华横溢以及人性美,无情鞭笞男权社会,痛击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礼教,是对妇女的礼赞和高歌,最后以悲剧结局,昭示了女权在那个时代的缺失。
三是恋爱婚姻权。杜十娘虽说是京都名妓, 但表面的奢华难改处在社会最底层任人宰割和任人践踏人格尊严的事实, 她身为下贱, 却心比天高。她追求自由恋爱,为爱而生,为情而死,感天动地,维护自身权利,坚决果敢,可歌可泣,高奏的是人类人权的永恒恋曲。李甲对杜十娘的爱是真挚,但是在严父为代表的封建传统礼教的压制之下,让他如此懦弱,无法主宰自己的婚姻命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主流,妇女的婚姻权深受“夫权”排斥,年轻男女的自由爱恋被礼教压制。
四是政治权。杜十娘众自尽,让“旁观之人,皆咬牙切齿,争欲拳殴李甲和那孙富……李甲终日愧悔,郁成狂疾,终身不痊。孙富奄奄而逝。人以为江中之报也。”[2]杜十娘自己跳河,李甲没有推她,但在旁观人的眼里,李甲是罪魁祸首,应该被治罪。中国古代的法律是建立在宗族宗法的社会基础上的,这一法律在特定的情况下就能治李甲的罪。在李甲被治罪之前,他名声已坏,相当于被判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里的所谓因果报应从本质看,就是政治黑暗、政治权利缺失造成的政治和生命悲剧。
五是经济权。经济权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延伸。如果一个人要活下去,一定要有物质作为支持,它是生命权与自由权必不可少的保障。“人能够工作,能够靠自己的劳动成果生活,并把生活剩余的钱存起来留给子女或者自己的晚年,这都是人尊严的一部分。”[1]古人云:“以利相交者,利尽而疏,常言道:说着钱,便无缘,如今的世情,那有顾缓急二字的。”[2]杜十娘积累的百宝箱恰恰是金钱的象征,代表着独立的经济权。
三、其人权理念对后世作品的影响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阐释的自由、平等、尊严的人权理念熠熠生辉,对后来的文学作品有深刻的影响。《独立宣言》中阐述:“人人生而平等,并享有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杜十娘虽为妓女却才华横溢,自尊自爱,追求自由平等,打破自宋以来根深蒂固于人们头脑中的理学思想, 让男权的地位受到一次打击,给晚明时代的文坛注入了新思想,在这样影响下,很多文学作品也开始追求人性的解放,尤其特别张扬妇女的地位权利。例如 《平山冷燕》中的山黛, 十岁就在皇帝面前赋诗成名,《定情人》中的江蕊珠和《玉娇梨》中的无娇、梦梨《金云翘传》中的王翠翘等,她们都有着超乎男人的智慧和才能,最后得到了幸福的婚姻,《桃花扇》以李香君代表的秦淮八艳琴书琴画歌舞样样精通,比男儿还正直不阿的民族义气,《红楼梦》中,女性个个出类拔萃,并且对科举、婚姻、等级制度等都有深刻的批判,具有初步民主主思想。
(一)宣扬男女平等
马克思曾经说过:“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社会的变革。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测量。”[3]中国封建社会不把人当人,尤其把女人不当人,冯梦龙是了不起的,它在中国古典文学里面带来了一个全新的空前未有的东西,就是把女人当成人,对女性尊重,要求男女平等。这种人权理念对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有一定影响,他的笔下女子才貌双全,男子平庸无能,蕴含了男女平等的理念。中国封建社会的女子从来是没有好结果的,未嫁要贞,已嫁要守,夫死要节,遇暴要烈,要三从四德,是男人的附属品,没有任何基本权利。而曹雪芹在《红楼梦》卷首却写道:“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4]贾宝玉也经常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不是作者有意在拔高女性的地位,而是在贾府,男子确实不如女子,女子教育得到重视,这是男女平等的宣言。
(二)提倡婚姻自由
周先慎认为: “这个爱情悲剧的感人力量在于 ,它写出了一个下层妓女的合理的美好的人生追求 ,在这一追求中塑造了一个崇高的美的灵魂 ,同时以一种深沉的悲悼和义愤 ,表现了这个美好灵魂和美的人生追求的毁灭”[1],这也是对当时婚姻不能自由的社会现象的控诉。在这种强烈要求婚恋自由的人权理念影响下,导致清初的许多才子佳人小说,都以一见钟情,然后经过坎坷和双方努力,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一个结构模式。与晚明前女性的命运总受制于男性相比,她们不仅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者,决定自己的婚姻,而且还能支配男性。男女的双方父母不在阻扰他们婚姻自由,甚至很民主的认可自己子女找到的对象,例如《定情人》、《石头缘》中双方父母都是赞同并且极力撮合自己子女的爱情;还会得到别人的帮助,如《吴江雪》吴媛和江潮得到了雪婆的倾力帮助。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人权理念不仅对这些后世作品有重要影响,对我们今天建设民主社会,人权社会也是有重要指导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