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媒体时代下舞蹈影像的发展
1.舞蹈影像的相关概述
20世纪随着光学、电学、声学的进步和电影、电视技术的发展许多艺术创作者热情的投入到技术与艺术的结合中,这时的舞蹈主要是为技术服务,并没有关注到舞蹈艺术在与技术结合时艺术创作层面的核心作用。这一时期伴随大量实验性的舞蹈短片的创作形成,“录像舞蹈”这一概念也应运而生。1945年,由玛雅·德伦创作的《一个为镜头编舞的实验》成为了舞蹈影像发展的里程碑。1957年,由舞蹈编舞者玛莎·格莱姆和彼得·格鲁什科共同完成的《舞蹈家的世界》被称作“第一部编导有意识地专门为镜头拍摄而编创舞蹈动作的影像作品”其也被称为“为镜头编舞”。1975年,莫斯·坎宁汉运用抠像技术对舞蹈影像视觉呈现进行了大量尝试。
于当下,新媒体时代下随着技术的发展不可避免的与其他艺术门类产生交流、融合、发展之势,从舞蹈艺术这一角度来看,在技术的参与下舞蹈艺术出现了以下三方面的明显的变化:首先,是对舞蹈舞台或剧场中表演形式的扩展。在新媒体技术的推动下出现了较多新的舞台表演形式,如舞蹈与现代全息技术结合形成的全息剧场,录制影像并实现人与影像共舞的人影互动,小型装置置于舞台或运用大型装置丰富舞台表演等。第二种,则是舞蹈艺术与摄影技术结合下的以影像或录像方式呈现于屏幕上的舞蹈。如电视舞蹈、电影舞蹈、舞蹈广告片、舞蹈纪录片、舞蹈宣传片、舞蹈艺术片、传统舞蹈非遗影像、为镜头编舞等。第三种,则是在新媒体技术传播渠道扩展的助推下,舞蹈相关知识与舞蹈作品的快速传播,缩短了舞蹈艺术与观众之间的距离。
其上第二种舞蹈艺术与摄影技术相结合而出现的“屏幕舞蹈”这一形式,从广义上讲,涵盖了所有基于数字媒体技术研发的屏幕上的舞蹈,也包括使用镜头语言制作而来的舞蹈影像作品。狭义上来讲,则特指影像化的舞蹈,以舞蹈为主体,影像为媒介的跨界艺术形式。舞蹈影像是舞蹈与录像技术、剪辑技术等融合为一体衍生出的可以通过新媒体传播的新兴舞蹈艺术。它由舞蹈元素、影像元素等为作品内涵所需要的元素共同组成,从其狭义概念来讲不再是单纯的将舞蹈录下视频来。
目前,舞蹈影像作品由于呈现目的、舞蹈在其中的功能的不同,可分为多种类型:第一种,电影舞蹈类。其包含舞蹈艺术与电影艺术相结合创作出的含有部分舞蹈片段的电影作品。如《中央舞台》、《芭蕾人生》、《芭蕾少女梦》、《舞出我的人生》、《黑天鹅》等,都是以舞者或舞蹈本身作为电影的创作基础,利用电影镜头完成人物、情节、内容的叙述拍摄。第二种,电视舞蹈类。其包含通过电视传播的舞蹈栏目舞蹈综艺等,如《舞蹈世界》、《舞林大会》、《舞林争霸》以及河南广播电视台制作的端午节晚会《端午奇妙游》等等。第三种,剧场作品影像化呈现,如《mist》,把原本舞台上的舞作放到特定空间进行翻拍或是运用影像的方式来进行记录。第四种,纪录片类型。如《Mr Gaga》、《Pina》都是以人物采访加传记叙述的方式去为舞者进行记录或回顾。第五种,vr舞蹈类型。如《留给未来的残影》是以vr的技术与舞蹈进行融合创作。第六种,为镜头而编舞。其主要以短片形式呈现,由编导想表达的一个主题为源头,比如抽象的概念,特定环境的创作,社会问题的思考,对自然的探索等,利用影像中的拍摄手法与镜头语言和舞蹈进行结合编排后创作形成。
2.舞蹈与镜头共筑舞蹈影像
2.1舞蹈与镜头相辅相成
舞蹈影像最终呈现为影像,其必不可少的则是舞蹈与镜头之间的联系。参考德国著名的科隆舞蹈电影和录像节可将舞蹈影像分类为三种构建形式,即舞台和摄影棚的拍摄记录、镜头改编、“为镜头而编舞”。第一种舞台和摄影棚的拍摄记录形式,是指完整的记录舞台上的舞蹈或行为,用一台或者数台摄像机对舞蹈进行记录。这种形式注重记录,不会因为镜头的参与而改变舞蹈或编导原本的含义。第二种镜头改编,则是为了配合镜头的角度而对原有的舞蹈作品进行改编或删减。如app哔哩哔哩联合河南卫视打造的《舞千年》节目中《点绛唇》这部舞蹈作品,通过镜头的加入,改编了原本在舞台剧院已经成型的舞蹈作品,镜头改编使本该呈现在舞蹈剧场作品更生动的呈现在二维平面画面中。剧院中的舞蹈作品在与镜头的结合下兼具了美感与创意的艺术表达。第三种“为镜头而编舞”,则是专门为镜头拍摄而设计构思,最终编排出的舞蹈,用镜头语言的思维角度以及身体与镜头的互动交流为主。影像技术参与到舞蹈编创当中的整体性艺术创作,镜头融入于舞蹈艺术的创作过程中,二者相辅相成,用更现代化的技术呈现舞蹈的美,产生更具艺术效果的化学反应而不仅仅是单纯的叠加在一起。
2.2镜头移动展现舞蹈独特魅力
舞蹈在不同的摄影运镜中会产生不同的表达。影像语言的常用运镜有定格、拉近、推远、平移。“定格”这一运镜方式,是将电影胶片的某一格或电视画面的某一帧通过技术手段增加若干格,或若干帧,使其呈现为相同的画面,以达到影像处于静止状态的目的。“拉近”这一运镜方式利用画面拉近观众与角色的距离,让观众会产生进入角色心理层面的错觉。画面越近,观众的注意力就越集中,从而渐渐融入到角色的世界。“推远”的运镜方式是指将摄影机拉远远离角色,让画面由近到远,这时会让观众有从第一人称到第三人称的感觉,让观众的注意力从角色本身及内心渐渐聚焦到关注角色与环境的关系中,从只看到局部变为看到全部,给予观众一种揭露事情的视觉感。“平移”这一运镜方式,运用平行移动做情景之间的切换,不但可以说明情景是在同一个时间点或是时期发生的,更可以透过平移速度的增加或减少营造气氛的缓和或紧凑。
3.影像呈现推动舞蹈发展
3.1编导题材的扩展
舞蹈作品在编导时可能存在舞台场地、道具或所预想的题材无法明确呈现等因素的阻碍,故编导题材想要完美明确的呈现于剧场舞台存在一定条件限制。如剧院舞台上所呈现的超现实题材作品相对较少。而舞蹈影像因摄影技术的参与可以达到超现实、超常识的表达能力,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碎片化的解构与重构,将舞蹈编导所预想的主题进行明确的表达或意味深长的隐喻。舞蹈影像在与摄影技术的融合下不但能够扩展舞蹈编导的题材选择,也开拓了更多的呈现方式,使舞蹈获得了更多的艺术效果与编排自由。
编导可通过镜头的引导作用,用特别的方式突出主题。舞蹈影像可以充分发挥镜头语言的引导性这一作用,舞蹈影像作为以镜头之眼“代替”观众之眼,其创作过程中可通过摄影机镜头所拍摄的画面引领观众视觉走向,引领观众的注意力,从而推动舞蹈影像中舞蹈的下一步发展。缩小了舞蹈编导对于主题选择时的限制,同时也一定程度解决了编导难以明确表达的这一难题。舞蹈影像给予编导不再以叙事为重点的条件,编导可以选取抽象题材或以本身动作为主,不再注重情节或情感的线索,而将重点放在突出多种象征性意味的动态形像。
3.2空间的突破
舞蹈在剧场舞台中演出虽以达到比较成熟阶段,但由于自然条件限制比如重力因素,即便编导在编创时运用到很多低、中、高空间的动作但观众从整体舞台空间来看仍然是舞者在舞台表面或稍微高一点的空间起舞,如舞者的技巧完成之后会迅速落地,这就使舞台的高空部分的空间运用受到限制,故从整个舞台空间来看多是低、中空间的使用。这也使得,从整个舞台空间角度看舞蹈的整体调度多是横向的水平流动,纵向的垂直空间应用天然少于横向空间。
舞蹈影像与摄影技术相结合则可以一定程度突破这一限制,如“水下舞蹈”这一表演方式。其既实现了舞者舞蹈时更灵活的纵向空间开发,也实现了对“水下”这一不寻常空间的突破。“水下舞蹈”是一种新兴的表演形式,是舞蹈在一定封闭安全的水下空间进行舞蹈,并通过影像设备进行拍摄和后期剪辑,最终将完整的影像作品展现给观众。如河南卫视端午奇妙游中《洛神水赋》这部作品,舞者通过训练可自由借助水的浮力完成上升和下降并通过不同镜头的剪辑展现出灵动的形像。这便与受重力影响较大的剧场中的舞蹈不同,在水下所受到的浮力影响可扩充整个舞蹈的纵向空间开发,一定程度帮助舞蹈进行不寻常的空间尝试。
3.3对身体局部的关注和探索
我们普遍认为,舞蹈是建立于整体身体运动和情感表达的基础上的,故剧院舞台现场演出的情况下往往是以整体身体运动为主的,观众很难仔细的观察到舞者的面部五官,手部,脚部,身体关节的运动,这部分肢体也往往不会作为舞蹈表演的中心,但这部分“身体的边缘”在不容易被观察到的同时也是在舞蹈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舞蹈影像所具有的“镜头作为观众眼睛”的这一特点,便可以使舞蹈的中心,关注的重点聚焦于身体的某一部位,使舞蹈的身体不再是一般的而是详细的具体的。如中国舞蹈影像节《二十四节气》这部舞蹈影像作品,它运用镜头特写舞者的身体局部,以脸旁、手部、腿部、胸膛、眼睛、睫毛等为主融合二十四节气进行表达。
4.舞蹈影像发展之局限
4.1大众对于视觉效果的盲目追求
以广义舞蹈影像为参考,目前舞蹈影像传播影响多是通过电视舞蹈、电影舞蹈等向大众传达出关于舞蹈的内容,具有普遍性、大众化、草根化的特点,由于受众大部分是广大非专业观众,故形成大部分舞蹈影像作品多是符合大众审美的,以丰富的画面形成的视觉效果为主这一局面。从舞蹈本体性角度出发,舞蹈作为身体舞动而形成的艺术与目前大众所倾向的过度特效叠加追求视觉冲击之间存在不协调的关系。
4.2即时性动觉传递的缺失
舞蹈影像是以身体“不在场”的技术,重新定义舞者与运动之间的关系,与剧场舞蹈相比,舞蹈影像使观众不能更直接的感受舞蹈演员身体上传达的动觉,从而造成即时性动觉体验的缺失。舞蹈本身存在于剧场之中并拥有悠久的历史,在剧场中的舞蹈是直观的表达,剧场中舞蹈表演给予观众最大的感受就是即时性的动觉传递形成的动觉体验。舞蹈影像拥有非接触性,延时性,远程观看的特点,同时也磨灭了舞蹈本身即时性的动觉体验的传递。如舞者在剧场舞台上大跳或其他舞蹈技巧,现场观众则会快速接收到动觉传递,而同样的大跳技巧在舞蹈影像中只体现部分肢体画面的情况下,通过屏幕观看影像的观众则不能够产生丰富动觉体验的情况。
5.对舞蹈影像进一步发展的思考
虽舞蹈影像自20世纪便开始出现,但至今仍存在一定因素使其发展具有局限性。首先,舞蹈影像的艺术性呈现对设备条件、后期制作都存在较高要求,这使舞者想要独立完成艺术水平较高又能够完美呈现画面效果的舞蹈影像作品增加了难度。舞者可以选择与摄影导演共同创作,这便要求舞者不仅仅要担任舞蹈影像中“舞蹈”的编排呈现,也要充分参与到“影像”的制作之中。其二,狭义的舞蹈影像目前受众范围并不广泛,由于其呈现抽象题材或运用象征意义动作的舞蹈影像作品较多,观众会出现看不懂,不理解,没有共鸣的情况。但舞蹈影像仍在探索中,舞蹈影像的主体仍是肢体动作而非语言上的对白,舞蹈影像以肢体动作为主更多的是感受与体会其中而不是要求思想上与编导所想完全一致。
6.结语
随着录影设备的出现便有舞者开始积极探索舞蹈与影像的结合,新媒体时代背景下技术的发展摄影技术的进步,有越来越多的舞蹈影像作品映入观众眼帘,这也引发了我们对舞蹈影像这一形式的思考。其通过舞蹈与摄影技术的结合,扩展了编导在选择非现实性题材时表达的局限,能够通过技术实现时间和空间上的解构与重构,给予作品与主题独特的呈现。舞蹈影像以镜头“代替”观众之眼引导观众视觉走向这一特点不仅助力舞蹈产生了新的表达途径也让观众有了新的观赏体验。新媒体时代背景下舞蹈影像逐步发展的同时,由于其受众的增加和创作方式跨学科等因素,则需要我们对这一形式进行更多关注与更深入的研究,不能盲目追求技术融合所带来的视觉效果,而是关注与思考舞蹈艺术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如何更好的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