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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乐舞教育对儒家乐舞观的继承

作者:周雁南来源:《尚舞》日期:2023-04-07人气:815

乐舞教育的全面发展,是从西周时期“礼乐”的确立到春秋战国时期“六艺教育大众化”的文化衰落而形成的。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兴起促使教育教学思想和理论研究发展的飞速发展。这一时期出现的百家争鸣以儒家思想中最丰富、最系统的“礼乐教育”,对后世影响深远。可见当时的音乐和舞蹈,在人类教育中有着不可磨灭的价值意义,为完善人格起到了深化的教育作用。汉代乐舞融合在人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同时也占据着重要地位。皇室贵族对歌舞情有独钟,文化变迁的影响使歌舞活动迅速传播到民间,老百姓也纷纷效仿。从此乐舞教育便开始逐渐成为一种文化生活现象存在于汉代社会的各个阶层中。

一、汉代乐舞教育的形态

(一)形式:

汉代统治者从秦朝的灭亡、“严刑峻法、焚书葬儒”中吸取教训,贯彻了“以德治国”的指导思想。加上手工业、制铁业和纺织业等诸多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可以高度提高。国力的强大,百姓的安乐,呈现出一个欣欣向荣、国泰民安的盛况。这为汉代乐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许多有利条件。官方宫廷乐舞文化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为乐舞艺术教育发展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由“太乐令丞”掌管的机构“太乐署”主要工作负责宫廷中重大活动的乐舞(雅乐)。汉代雅乐舞蹈承袭了前代“雅乐之制”,也就是孔子所说的“雅颂之声”。由于它被官方所用,被强行赋予了一种政治色彩,成为了祭祀典礼的重要构成部分,内容单一,形式过于刻板僵化,听了使人昏昏欲睡,显得黯然失色。所以汉代统治者将它重新创编,将它与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需求所融合,由此得到了一些备受大众所喜爱的民族民间风格的雅乐舞蹈,例如《巴渝舞》、《大风车》、《灵星舞》等。到了东汉时期,将太乐署改名为“太予乐署”,并由“太予乐令”负责统领。此外,还有一个音乐和舞蹈组织的机构“乐府”。《乐府》主管宫廷宴席、民间诗歌和乐舞集,主要为皇帝的娱乐提供民间乐舞。这些组织机构从客观上都有助于推动我国汉代乐舞的发展。汉代乐舞教育主要依托于民间私学性质的舞蹈教育活动中,统治者对歌舞的喜爱和宫廷诸侯家大大小小的宴会的女乐表演以及贵族富人养女乐艺人之风,使得需要大量的女乐。女乐的大量需求也使得乐舞教育飞速发展。乐舞活动的参与者主要有满足于娱乐主享乐需求的女乐、通过专门训练舞人谋取利益的专业艺人(舞蹈教师)或为了谋生而学习乐舞的艺人,当时代表乐舞艺人的主要身份有“歌舞者”、“姬”、“倡”。不同的称谓代表了不同的社会地位,也有靠乐舞改变命运的艺人,但只是少数,乐舞艺人的命运普遍多是悲惨的。广泛的乐舞活动使人们对娱乐的审美欣赏和享受逐渐上升,并将乐舞艺术推向了一个上升的境界。不同于前朝的乐舞活动仅限于贵族教育,而是普及到各个阶层。由于汉代人善于唱歌和跳舞,他们自然地把唱歌和跳舞作为一种娱乐形式发展成为当时人们的习俗之一。在文人宴会上,还有一种古老的舞蹈形式叫做“以舞相属”,这是宾客之间相互跳舞的习俗。它既含礼节,又含自娱性,并且由一定的规矩进行制约着。此外,还有一种表演叫做“即兴舞蹈”。这种舞蹈一般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也可以将表达自己的感情作为一种表演形式。汉代的即兴舞蹈艺术表演,更多以抒发悲愤的感情为形式进行表演。

(二)内容:

1.宫廷乐舞机构的教育活动

汉初,朝廷建立了两种组织音乐和舞蹈的机构。一种叫“太乐署”,由“太乐令丞”统领,主要进行宗庙祭祀的雅乐;一般会选择12岁-13岁之间并且出生贵族之家的孩子在“太乐署”里学习雅乐舞蹈。“卑人”即贫富家庭的孩子是绝对不能参加雅乐的学习和使用的。雅乐内容的制订,遵循“舞以象功”的传统。一是乐府,主要收藏民间乐舞,观察民间情怀,负责管理皇帝娱乐的民间乐舞。这一举动对于中国汉代乐舞产生了非常大的积极影响。在汉成帝时期,桓谭被任命为乐府令,据当时的情况,乐府里倡优伎乐人数已经高达数千万人多。[ 桓谭《新论》。]宫廷还设有“黄门工倡”(宫中的乐工、女乐),专供皇室娱乐。”“乐府”从建立至取消前后存在了106年,在汉代宫廷乐舞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教育作用,培养和保留了大量的乐舞人。[1]汉高祖安邦定国之后,自己编创了作品《大风车》,并且为他的作品精挑细选出了一百二十名出色的少年,将其传授。人数之庞大必然需要编导有超高的技艺,教师花费大量训练时间。可见当时已形成了一套非常严谨的教学体系。据张衡《西京赋》注引《相鹤经》记载:“后七年学舞,又七年舞应节。”[ 陈宏天,赵福海,陈复兴.《邵明文选》(卷二)[M].吉林文史出版社,2007.]因此得知,鹤舞的学习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七年“学舞”(初级阶段),七年“应节”(高级阶段),由此看来汉代舞蹈教育还严格讲求学习舞蹈的阶段性,不可一蹴而就。其次表明了对学习舞蹈的学生具有非常专业的高标准的要求,不可以跟随自己的主观意志。

2.三种女乐艺人的培养

女乐通常是艺人的泛指,她们通过表演歌舞来服务于娱乐主,有时也被称为“歌舞表演者”。这些女演员,大多服务于皇室贵族享乐,她们中有许多杰出的舞蹈家。既然服务于社会高等级的贵族,那对于舞蹈动作的质量必然是十分严格要求的。再者是因为要经常和同行一起竞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刻苦训练来提高自身的技艺水平,还要不断的创新,这样才能从中求生。毋庸置疑,她们必然是那个时代最具专业性的舞蹈家。们的身世多来自富贵人家所收养的穷苦孩子,主人为了谋财取利对她们十分苛刻。如西汉宣武帝的母亲王翁须就曾是一位“歌舞者”,为乐舞事业做出了贡献。“姬”大多出身较为尊贵,出生平民的女子被收入宫廷成为贵族家门后,也具有姬妾地位,她们善于歌舞表演,但不是专门的乐舞艺伎。正因此,社会上才出现了专门从事专业艺人培养的音乐舞蹈教师。并且将优秀的歌舞艺人大批量的输送到贵族官宦之家,或者送进皇宫。有大多数出众的歌舞姬得宠,得到较高地位。因此,当时的歌舞伎培养在社会中十分普遍,从而推动了舞蹈教育事业的发展。如汉高祖刘邦极爱的戚夫人、成帝刘骜的皇后赵飞燕、少帝刘辩的唐姬等,都能歌善舞,创造了些许表演性乐舞,是舞蹈发展成独立的表演艺术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如历史上中国著名的舞姬“赵飞燕”,她以体态更加轻盈出名。她原本是阳阿公主家族的女仆,身材苗条,聪明伶俐,舞姿轻盈。通过这些歌舞发展取得了尊贵的地位。传闻赵飞燕“体轻能为掌上舞”,据此猜测她通晓中国传统武术“轻功”。而“倡”是处在地位最低的歌舞奴隶,甚至很多辈辈为倡,永远摆脱不了奴隶身份。

3.自娱性舞蹈教育活动

全民乐舞教育的普及,使得人人都能歌善舞。汉代时期,流行一种“礼节性舞蹈”的习俗,这类舞蹈有一定的规则约束,如果起舞者不按照一定的规则跳舞,便视为失礼。如后汉时,王智起舞属蔡邕,蔡邕不起舞,即招来灾祸。传闻蔡邕是一个多才多艺的才子,他不仅擅长文学、数学、天文,并且还精通于音乐。蔡邕曾被人诬陷下狱,流放到了五原,之后幸而遇到皇帝大赦。当他正要踏上归程回家时,他收到了五原太守王智的邀请,要设宴给他饯行。席间,王智起身跳起舞来相属蔡邕,但蔡邕却不理睬王智。王智在朝中有强大的后台,他的哥哥是中常侍王甫,所以十分的骄横。蔡邕这次拒绝王智邀请跳舞是故意的藐视。王智非常生气,骂道:“你这个囚徒,竟敢轻视我!”但蔡邕不予理睬,拂袖而去。这使得王智一直怀恨在心,后来找到机会诬陷蔡邕谤讪朝廷。这下蔡邕无法回家了,只得亡命江海,在江南吴地逃亡了十二年。[《后汉书·蔡邕传》。]这个例子说明当时的“以舞相属”的习俗十分重视礼节性,如相邀而不起舞,便是不恭不敬的表现,更是与政治挂钩,特别发生在名流、官宦之家。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常以自歌自舞的形式存在的“即兴舞蹈表演”,此类舞蹈通常是以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或者以抒发舞者内心感情为形式进行。这类舞蹈活动著名的事件是:刘邦和项羽在鸿门宴中暗地相争的时候争战时,席间项庄以军营中缺少娱乐项目作为开战的借口,想通过表演剑舞的过程中将刘邦乘机杀死。但由于没有做好准备工作,此消息被项伯得知,在项庄起舞弄剑时,自己也起身与项庄一同舞剑,以此来保护刘邦的安全。[《史记·项羽本纪》。]再例如景帝的儿子长沙定王刘发,由于他的母亲不得景帝的宠爱,因此所封之地不但面积小而且十分贫瘠。约公元前154年,诸王晋京朝贺,刘发遵旨以歌舞祝福皇帝,他故意缩手缩脚地舞蹈,席间宾客嘲笑刘发动作滑稽,因而引得皇帝得好奇,并问他为什么这样跳舞?刘发答:“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汉书·景(帝)十三王传》应劭注。]刘发通过舞蹈的方式暗示皇帝,要求封地。这种自娱性舞蹈所渗透的社会性,足以见得其中包含的教育内容对人影响之大。

二、儒家乐舞观的教育理念

春秋战国时期,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教育思想和理论的发展。当时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教育理论是最丰富、最系统的理论体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汉代时期,汉武帝为了统一集团意志,采纳了董仲舒以礼乐教育为立国、立民之本,建议施行“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使儒家学说取得定于一尊的地位。阮籍以“和”为美的音乐教育思想文化同样是儒家传统思想的继承。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认为乐舞教育是使青年人成为完人的必要条件。乐舞教育必须通过“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M].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96.]三部分来完成。孔子还提出:“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礼记·乐记》]他认为要以“礼”来约束人的各种行为,“乐”则可以调和上下关系,二者相互配合,就能发挥乐舞的统治作用,可以使人感受到王权的威严,等级的尊卑,有助于“德治”,进而起到移风易俗的社会作用。孔子还将“仁”作为实施乐教的灵魂和核心内容,将音乐作为艺术表现形式的同时还赋予它治理天下的政治功能。他认为维持良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是音乐可以完成的。我们从《礼记·乐记》、荀子的《乐论》等乐舞理论的论述中,也能看到乐舞带来的修身养性的功能被先秦儒家所看重。孔子充分肯定了乐舞与政治之间的联系,以及加强政治关系的作用。不仅如此,还能够维护固有的社会秩序。孔子非常注乐舞的教化作用,他认为乐舞能够提高人的思想,并且对人的行为举止和素养也有一定的提升作用。能够使人心正直。通过乐舞能够表现出一个人的内心是否正直,一个人的心思是否纯良,同时,乐舞还能使人心情愉悦,具有非常强大的美学思想,还能够陶冶人的性情,让人的心思向纯良的方向发展。

三、儒家乐舞观在汉代乐舞教育中的体现

在宫廷乐舞中汉高祖作《大风车》是平定淮南王黥布叛乱后,还归时,路过故乡沛(今江苏沛县),停留下来,击鼓歌舞,让少年们一起唱和。汉高祖在歌声中起舞,慷慨伤怀,激动地掉下泪来。诗歌表达了汉高祖为安邦而求贤的迫切心情,也流露了他对叛乱频起政局的深深忧虑。惠帝即位后,《大风车》成了祭祀乐,当年和汉高祖一起唱歌的一百二十个少年,也令他们专门从事礼乐工作,组成雅乐队伍,后继续延续挑选出一百二十名优秀的儿童学习演唱。这种模式将儒学教育理念悄然渗透,通过教师施教让他们合着《雅》《颂》的旋律与节奏,在有规律的动作韵律、姿态中以及有条理的队形变换中,训练他们改正自身粗俗的举止,去掉散漫的行为,做到步调一致。正是继承了乐舞修身养性的功能,培养仪态端庄、文质彬彬的“君子”,起到完善人格的作用。

儒家乐舞观念在自娱自乐的舞蹈教育活动中也十分活跃。“以舞相属”这种既有娱乐性又有礼节性的舞蹈活动,流行与文人宴席之中。这种具有教育价值的舞蹈它不仅可以帮助人们增进友谊和交流,而且还可以起到娱乐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形式,我们可以审视个体在现实关系中的地位,以及个体在现实中存在的价值。而即兴舞蹈更能用《乐记·乐本》所记载:“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生成文,谓之音。”[《乐记·乐本》。]其表明舞蹈在汉代时期充分发挥着人们传递情感的重要作用,以舞蹈抒发情感,以舞言志,也是自身真实情感流露的途径;且真实的个人内在情绪使得即兴舞更富有情感感染力以及影响力。汉代的皇室贵族、文臣武将、宠妃爱姬等,常在席间即兴起舞,抒发自己的内心情感。[3] 

四、结语

综上所述,汉代乐舞教育对儒家乐舞观的继承表明,一个时代的主流思潮必然渗透到这个时代的许多文化现象之中,与不同文化之间相互互动着。同时,也反映出任何形式的教育教学和教育内容都离不开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和文化建设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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