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音乐艺术的表演
众所周知,人类的艺术活动可分为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两个方面。如果没有作品的创作就没有艺术欣赏的对象,如果没有艺术欣赏,艺术作品的价值就无法实现。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有些艺术作品的创作和欣赏之间必须要有作品的表演这一中间环节,缺少了表演这一环节,艺术作品的价值就无法实现,音乐的艺术本质就无法让人感知和了解。表演是音乐艺术作品与欣赏之间的中介环节,这是区别其他事物的标志。
1表演在体现音乐艺术中的必要性
音乐表演是音乐创作与欣赏之间一个不可缺少的中介环节,作曲家需要通过表演者的活动来实现自己的创作意图,听众需要通过演奏或演唱来了解欣赏一部作品,因此,音乐表演水平的高低会影响音乐审美的各个方面,没有高水平的演奏,再好的作品也不能体现其真正的美妙。音乐表演就是把音乐作品乐谱变为音响的过程。音乐表演的根本任务就在于挖掘作品表达的灵魂与价值,将其具体的体现在音响之中。
2音乐表演的要求
2.1高超的表演技巧
音乐必须通过表演成为音响才能被人们感知。把作品变为音响的过程,只有通过表演者高超的技能与技巧才能得以实现。在表演中,表演者需要同各种手段来提示音乐形象,表达思想内容。比如旋律、节奏、和声等等,在这些音乐元素中,要首推旋律,因为旋律是音乐的灵魂。表演者要准确的把握音乐的旋律,才能够完美的表演作品,才能准确的表达作品的思想。要做到“快要不赶,慢要不散”的节奏把握,缺乏表演技巧者往往在表演中把握不了准确的节奏,使表演显得过于急促或过于散慢,对表达作品的思想和情感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在演奏时要脉络清晰,快慢适度。演唱时要把高低适度,只有这样才能在表演时做到游刃有余,准确的表达作品的内涵与精华。尤其是在歌剧表演中,对表演者的表演技能与技巧要求更高。
2.2感情与曲意相结合
作曲家需要通过表演者的活动来实现自己的创作意图。如果说作曲家是工程师,那么表演者就是建筑师,表演技巧就是他们的作品连接构造的材料。一首作品的内容,只有通过表演者的精雕细琢才能有魅力,才能达到观众或听众鉴赏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对作品进行二度创作。在表演过程中,表演者就是音乐艺术的二度创作者,这就要求表演者要忠实于作品原创思想与主题,同时还要与自己的个性相结合,才能作品的真是性与创造性的统一,才能实现音乐的艺术特性。
2.3表演要富于个性特征
富于个性是音乐表演者逐渐成熟的标志。它表明表演者已经具有清醒的自我意识。使他们不仅能对音乐作品有自己的见解,而且能够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特长,找到适合自己的表演方式,形成独特的个人表演风格。美国钢琴兼音乐评论家约瑟夫巴诺维茨说得好:“成功的演奏必须是演奏者的个性与作曲家的个性融合为一体,而不是任何一方受到压抑,这两者之间的个性需要一个微妙的平衡。假如演奏者的自我独占上风,演奏者会被看作有按照作曲家的风格或者更糟,被看作是过分的偏执,如果演奏者本人的意图太少,演奏就会显得平淡无奇,枯燥而机械”。以此来看,缺乏个性的音乐表演会降低音乐艺术的价值和鉴赏价值。
3.4音乐表演需要情感投入
情感,对于任何一种艺术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情感是艺术作品的灵魂所在,音乐艺术更是如此[1]。任何音乐作品的表演都需要注入最饱满的情感,只有这样才能让听者听到表演者灵魂深处所要表达的东西,才能使听者因为感同身受而产生灵魂的共鸣。音乐表演中,情感的投入与释放是表演成功与否的关键,只有带着情感的表演才能表达音乐最的内涵和思想。音乐的情感是一种性灵之美。情感也是音乐表演中最重要的审美特征之一,无论是古典音乐,还是现代音乐,都强调音乐表现感情,表现人心深处的情感体验。这里所说的情感不仅仅是表演者的情感,因为任何一种音乐表演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是和听者紧密联合在一起的。音乐表演中的情感包括乐曲创作者、表演者和鉴赏者三个情感主体,[2]。这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如果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主体,整个音乐的表演都会失去意义。
小结:音乐表演的艺术个性,是一个难以完全用语言描述的行为方式,因为表演者是抽象的,但是,他们使用音乐来表达作品的思想与创造者的情感体验,同时也是用音乐来刻画人们的志趣和情趣,体现心灵美,唤起人们对美好事物的想象和向往。总之,音乐表演的作用是沟通作品与表演者,以及听众的纽带和桥梁。表演的技能与技巧、感情与曲意、个性特征是表演必备的能力和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