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众人物微博谣言传播新现象
2016年9月16日,一则年仅28岁的演艺圈明星去世的消息迅速上了微博热搜,像一颗临时炸弹般即刻击溃了网民的心理防线,一时间有关该事件的各种猜测与谣言弥漫整个微博公共空间。围绕着该明星自杀事件所引发的谣言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有关该明星死因的传言,在其自杀消息刚在微博上爆出的当晚,随即就爆出该明星因某丑闻猝死而亡的消息,后其经纪人发表声明,称该明星死于抑郁症,上海警方也证实其死于自杀;网友因某人穿了寿衣同款庆生服而断言该明星死于谋杀,后经纪人称其寿衣是自己亲自挑选的,两者相同仅是巧合;因追悼会上看不到该明星的胳膊和手,网友爆出其生前遭虐待,死的时候手被砍掉了,后经纪人发文澄清,是因为该明星手浮肿,为避免难看,特意拿花盖住的,随后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也发文,呼吁大家不要以讹传讹,随意伤害他人。
二是该明星遭经纪公司压榨事件,2016年10月21日声称是该明星的正牌女友爆料,在该明星患有严重抑郁症的情况下,公司还强制安排其工作,并指责经纪公司没有及时给该明星工资,其生前帐号不足10万,此外还指出在征得其父母同意后,经纪公司还是不让她参加男朋友的葬礼,后经纪人发文证实,该明星去年就成立了独立工作室,收入都有自己工作室账号,所谓的公司拖欠工资根本就是“胡说八道”。
一、公众人物谣言出现的原因
(一)公众人物的名人效应
所谓“公众人物”,顾名思义,是指活跃在公众视野、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社会人士。由于公众人物自身所具有的名人效应,在享受光环的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其一言一行都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公众人物每一个细小的举动都会被普通网民放大,上升到道德甚至法律的高度,成为人们一致赞扬的对象或共同讨伐的目标,大多数时候其言行足以搅动整个微博话语空间,成为某一时期社会热议的话题,在这种情况下,有关事件主体的各种谣言开始发酵并迅速传播,形成裂变效应。
该明星自2007年参加东方卫视主办的全国男性选秀节目“加油!好男儿”开始进入公众视野,为人们所熟知,并拥有了一批自己固定的粉丝群体。近年来,由于不断参演电视剧和综艺作品,其人气也不断攀升,但随之而来微博上也出现了一系列有关他的不实言论,比如吸毒、文化水平低等谣言,这些都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
(二)网络水军的引导与推动
网络水军是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批公众舆论幕后的策划者和引导者,他们被主要的微博大V收买,通过发表评论、点赞等行为来左右社会舆论的走向,并以此来盈利。该明星死亡事件整个过程所引发的谣言主要是由微博大V所发出的,再由网络水军进行推广传播,其目的是引起网民的注意,扩大事件的影响力,引导社会舆论,通过炒作进行话题营销。微博大V在某种程度上担当着新媒体平台上舆论领袖的作用,其言论具有一定的信服力,能够在瞬间吸引网民的眼球,并获得巨大的点击量。
(三)微博平台的便捷性和发散性
微博由于其平台的低门槛性而实现了“人人都是信息发布者”的功能,这一方面最大程度的整合了社会信息资源,达到了共享的目标,但另一方面,由于受众知识背景和生活阅历的不同,其发布的信息不可避免的具有主观性,此外由于微博发布信息的字数有限制,因此受众对于某一事件的呈现往往是不全面的,容易引起解读者的误解,这就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可能性。
围绕该明星死亡而出现的一系列谣言都是在微博平台上传播的,最初的一条微博谣言是该明星因丑闻兴奋过度而亡,短短的十几个字简单明了地解释了其死因,既没有相关的资料图片为证,也没有相关部门的证实,只是某一网民发布的信息,然而却在线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进而延伸到线下的热议中,一时之间批评该明星的舆论呈现一边倒的态势。
(四)网友缺乏理性的判断力
微博作为一个信息的集散地,将社会方方面面的人聚集在一起,对某一事件发表着各自的看法,在某种程度上它是社会民意表达的窗口,类似于一个意见交汇的公共空间,它不像传统媒体那样,极度追求信息的权威性和价值度,而更多的像是一个草根媒体。表面上看,微博是一个开放的意见平台,各种信息都可以得到平等的展示和对待。实际上,当人们集中关注某一社会话题时,在关于此话题正反两面意见相对持平的情况下,网民会倾向于选择相信自己熟悉度较高的人物所发出的言论,这是理性缺乏的表现之一;在关于此话题某一方面的意见占据优势地位时,这个时候若没有相关权威人士出来发声,根据“沉默的螺旋理论”,那么占据劣势地位的人要么保持沉默、要么转向优势意见的一方,这也是网民缺乏理性的表现。该明星意外死亡之所以滋生了这么多的微博谣言,一方面与该明星自身拥有的高知名度相关,更重要的是与网民在爆炸性信息面前缺乏理性的判断力有关。
二、公众人物谣言出现的危害
(一)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明星作为活跃在大众视野的公众人物,只要是具有我国国籍,也属于我国境内的合法公民,其既承担着自身所应担当的义务,也享有普通公民所应享有的权利。名誉权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应始终坚定不移的得到维护。
谣言是一种不确定的未经证实的真假参半亦或是完全虚假的消息,它所呈现的是事实很小的一个侧面,往往是由于正常渠道的信息量不足而引起人们的各种猜测出现的,常常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微博谣言是谣言在新媒体时代下新的呈现形式,其本质还是缺乏一定事实根据的消息。在未经他人同意与证实的情况下,随意散发谣言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带有侮辱和诽谤的性质。该明星自杀事件中所涉及的丑闻、生前受虐待、被谋杀、遭经纪公司压榨等谣言严重侵犯了涉事双方的名誉权,给当事人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和生理等各方面的伤害,应严厉打击和惩处传播微博谣言的行为。
(二)误导了受众,扰乱了社会舆论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新闻舆论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微博作为一种新媒体,也承担着传播社会正能量和核心价值观的重任,其对社会事件的呈现不仅应做到全面真实,也应把握报道的“度”。谣言从根本上来看是一种不真实、不全面的信息,一般而言,网络谣言主要是由微博大V发布的,这些虚拟平台里的大V在前期已积累了一定的名气和粉丝量,在受众心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信赖感。这样,谣言往往就被披上了一层貌似真实的外衣,有时为了佐证其真实性,大V们往往还会配发一些资料图片亦或视频来混淆视听,扰乱公众视线,使得受众在繁杂的信息面前难以判断其真假。与传统谣言相比,通过微博平台散发的谣言速度快、影响力广,往往能在数秒内达到误导受众、主导社会舆论走向的目的,而且很快会从线上蔓延到线下,严重影响了整个社会的舆论秩序。
三、公众人物微博谣言的规制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散发微博谣言行为
在微博平台上,网友对谣言的点赞、评论、转发等无意之举看似是公民民意表达的个人行为,实质上在庞大的网民群体的助推下,事件会极速发生质的变化,走向不可控的极端局面,这不仅会给事件当事人带来巨大的伤害和不良影响,而且严重破坏了我国网络舆论生态环境,危及网络安全,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我国规制“谣言”的适用标准是“缺乏依据”、“破坏公共安全”、“故意”。①
该明星自杀事件中所涉及的一系列谣言都是某些微博大V为盈利而有意策划的对当事人造成严重侮辱性的虚假信息,严重破环了网络公共安全环境。张家界网警巡查执法2016年10月27日针对该明星谣言事件发布微博,称“某些网友、媒体为了炒作等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请网民们注意自己的言行,如果消息是谣言或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微博谣言的规制,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其源头所在,也就是对最初的造谣者处以最严厉的惩罚,而对于点赞、转发及评论等微博传谣者,应根据其点赞或转发、评论次数来定其承担的责任,因为只有做到罚有所依、量有不同,才能真正让网民信服。
(二)“严把关”发布内容,加大微博实名认证力度
对于传统媒体来说,一条新闻的发布要经过层层严格的筛选和把关,在这一过程中,记者、编辑等都充当着把关人的重要角色,其信息的发布者是具有深厚专业知识的新闻人士,发布内容主要是与市民息息相关的社会事件,理性色彩较感性色彩浓,信息的品质高;对于微博来说,由于其特殊的低门槛性,把关这一环节被严重削弱了,主要是新浪后台管理人员对内容的把关,其信息的发布者是来自于知识背景不一的普通民众,发布内容更为多元化和个性化,大多是网民个人心情的表达或对某一社会事件的看法,感性色彩更为浓厚,此外微博意见表达氛围更为轻松和自由,这样网民在发布信息时就更为大胆。
因传播主体、媒介平台的不同,与传统媒体相比,微博更容易成为谣言的诱发地和集散地,若要从根本上防治微博谣言的传播,最主要的还是要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把关,也就是要加强微博后台管理人员的把关意识,提高其把关能力,此外还要加大微博实名认证的力度和广度,让每个网民都进行微博实名注册,切实加强网民的网络安全责任意识。
(三)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
所谓媒介素养,也就是指置身于信息海洋中的大众具有理性的判断力、质疑力,面对社会事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看法。该明星自杀事件中因丑闻兴奋过度而亡以及被谋杀的传言之所以迅速发酵,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网民不够理性,缺乏主见,在群体渲染的环境中容易被大V牵着鼻子走,完全失去了自身的决断力。网民是微博平台的参与者和活跃者,因此对于微博谣言的治理,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是最基本的途径,如果网民对谣言有了一定程度的预防能力,那么谣言自然无处可传、不攻自破,而要从根本上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最主要的还是要提升网民的知识水平和理性意识。
四、总结
该明星自杀事件整个过程都被谣言包围了,而且所有的谣言都是通过微博平台发出并引发热议的,可以看出新媒体时代下关于公众人物的微博谣言呈愈演愈烈之势,并对社会及个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因此对其进行规制刻不容缓,这主要可以从政府、微博发布平台及网民个人三方规制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