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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型经济的演化经济学逻辑探析

作者:刘睿卓来源:《中国集体经济》日期:2024-06-20人气:580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的到来,工业互联网、新能源等新兴科技产业方兴未艾,把握科技创新的主动权从而实现弯道超车,是我国转变生产要素投入驱动型经济模式、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另一方面,以科技创新主导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如何解决国外技术封锁、塑造竞争新优势是迫在眉睫的议题。这要求学界对构建创新驱动型经济进行深入研究,以探索破局之道。

现有关于我国建设创新驱动型经济的研究集中于两方面:一、建设创新驱动型经济的优势或条件:欧阳峣等(2013)总结了我国创新道路与发展经验,认为我国有市场规模优势、以学习模仿为特征的后发追赶优势;彭绪庶(2019)通过评价指数说明我国创新环境大幅改善,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良好基础。二、创新驱动型经济的实现路径:傅晓霞等(2013)认为我国应并重国内开发能力与国外吸收能力,推广技术成果来激励创新;邵宜航等(2018)提出我国应缩小创新阶层与管理阶层在地位待遇上的差距,减少创新对人力资本配置的扭曲。

同时,演化经济学作为研究经济系统中新奇的创生、扩散和由此导致的结构变化的经济学新范式,是理解创新驱动型经济的强大工具。贾根良认为协同效应理论、有机层级论、累积循环论、不确定性与路径依赖等反对新古典假设的理论是其方法论基础。

因此,本文首先以演化经济学视角整合经济思想史的相关论述,初步尝试将创新在微观、中观、宏观层面驱动经济的过程统一起来,试图回答“创新如何驱动经济发展”。其次,基于习总书记的相关论断,粗浅提炼出企业主体、集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核心技术突破这五个举措,考察其演化经济学原理,试图回答“这些举措为何能促进创新”,从而为构建创新驱动型经济提供一定启示。

二、创新驱动型经济的演化机制探析

新熊彼特学派多普菲认为,创新在中观层次的某些部门发生了决定性的结构变迁,因此应在微观、中观、宏观架构上重建经济学。基于此,本部分第一节构建技术系统概念,尝试从整体上打通创新在微观、中观、宏观层面上驱动经济的一体化过程,然后再深入到三个层次中分析创新驱动的内在机制。

(一)以创新为联结的多元系统组织:技术系统演化机制

技术系统演化机制是联结多重经济层次的总体路径。技术系统(technological system)是围绕技术的多个部门间交互作用形成的系统组织,由“一个内核+四个层次”组成。内核:由知识生产者组成,创生知识;一、企业簇群,将内核的知识转化为市场产品;二、本产业所处的市场,塑造企业间竞合关系;三、产业网络,是承载创新扩散的多个相关产业;四、制度体系,是贯穿各层次的体制规则。

熊彼特认为,创新是市场竞争的中心环节,企业是创新的中心,因此企业创新是市场竞争的演化动力。不同企业由于传承的惯例(如创新程序)的不同决定了企业行为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构成了市场选择的基础;企业在与市场客户的交互中,一定有某些企业的创新准确把握了市场动向或恰巧满足了市场竞争的效率要求,从而获得了“满意”的利润水平,这些企业迅速扩大市场,另一些企业则被淘汰;其他企业则模仿或适应这些“被选择”的企业,产业内逐渐形成龙头引领、群企协同的共振局面,在互相提供市场中构建新的竞争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产业螺旋式发展。如此,微观企业的差异化创新在市场竞合过程中所发生的选择与适应,引导了中观产业的结构转变、效率变革。因此技术系统的层次一与层次二交互,构成了创新从微观向中观传导的过程,这也是市场互促循环机制发生作用的阶段。

当一个产业形成了新的结构,“选择-适应”过程将在中观层面再次上演。弗里曼认为,在历次的新技术革命中,总会有一个产业作为创新突破的先锋,创新技术随着市场份额的增加而扩散,相继引发其他产业的适应演化(如增量创新、效率上升);后发国家逐渐塑造起产业整体的竞争优势。因此技术系统的层次二与层次三交互,构成了创新在中观内发生结构性变迁的过程,这也是产业效益协同机制发生作用的阶段。

产业的结构性变迁必然对相应的制度规则产生变革需求。制度在新技术的自我强化中逐渐偏离原有路径,能适应新产业生态的制度将被选择下来,从而保障分工自我增值机制不被中断,实现宏观经济的增长。因此技术系统的层次三与层次四交互,构成了创新从中观向宏观传导的过程。

(二)以创新为导向的微观市场发展:市场互促循环机制

市场互促循环机制是创新引导微观市场壮大的具体路径。它指的是由于报酬递增产业的自主创新受到保护,因此社会上各产业逐渐形成相互提供市场的良性循环,在生产需求的互补中促进市场的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通过低地价与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发展出“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外向型经济,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产能过剩下的成本竞争却使我国陷入对国外低端市场、低工资竞争、国外技术依赖的“三重陷阱”,内需市场的不振使自主创新难上加难。实际上, 19世纪初的美国也面临着国内创新市场受到英国工业品挤压的困境。美国学派凯里由此提出资本生产率理论,后来经梯比斯、帕滕等人发展为:为工业创新的国内市场提供关税保护,提高资本生产率以此带动工资水平的上升,反过来再扩大国内市场,形成高创新率、高生产率、高工资的正向循环。

这本质上是以创新为导向培育国内市场的过程:政府的保护为高价值产业自主创新提供国内市场,并对不同产业平衡投资来扩大企业间的中间性产品需求,逐渐形成制造业、生产型服务业等产业互为市场的良性循环;在市场竞争与内需拉动下必然会出现创新成功的龙头企业,引领产业突破困局,而创新带来的生产率增益将继续扩大市场,进一步激励社会创新。如此,在以国内市场为主要力量,政府、社会等各方面合力促进下,创新驱动型经济创造出原本没有的新比较优势——高端创新品。

(三)以创新为动力的中观跨界协同:产业效益协同机制

产业效益协同机制是创新推动中观产业协同的具体路径。它指的是随着报酬递增性质产业的创新,市场的相互促进将形成产业间的协同发展,带动所有产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认为,工业水平决定了后发国家的整体生产力,创新和产业间协作是生产力发展的条件。后来赖纳特用更具普遍意义的“报酬递增产业”代替了“工业”,因为报酬递增产业只是在当时体现为工业,它可以是后来的计算机产业,如今的ICT产业,但核心是具有高创新率的高价值产业。

实际上,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中暗含了创新驱动型经济的产业路径:不同产业的福利创造能力具有异质性,只有高价值产业的创新驱动整个社会效益的提高;这类产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与进入壁垒,所以创新收益多数将以工资与利润的方式留在国内;由于不同产业面对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因此该产业工人收入的提高也会驱动其他产业劳动力价格上升;同时,当该产业的企业家获得更高利润,在创新获利的内在要求下会扩大生产需求,从而驱动多个领域上下游产业效益的提高;随着这种路径的自我强化,该产业的财富效应逐渐跨界向全社会扩散,驱动整个社会产业的协同发展与人民收入的提高。

因此,这个机制反对新古典经济学对“福利”的同质化假定,忽略了不同产业的福利效应对整个社会影响的差别。然而该机制说明报酬递增产业的技术创新才是驱动社会整体收入提高的核心,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实现了高价值产业自主创新的国家,它的一些低端服务业人员的收入总要比其他国家同产业的人员收入要高。中国式现代化不能基于人民福利的牺牲,唯有对高价值产业技术创新,才能在共享高工资的成果下仍保持竞争力。

(四)以创新为源泉的宏观报酬递增:分工自我增值机制

分工自我增值机制是创新孕育宏观经济增长的具体路径。它指的是由于一个产业的创新触发了多个产业的连锁因果变化,在宏观的产业分工中使报酬递增成为动态累积过程。

杨格运用美国学派的高工资理论将斯密定理发展为一个“分工-市场”的闭环过程:分工取决于市场规模,市场规模又取决于分工。逻辑简述如下:市场规模取决于购买力,即实际收入;市场是所有产业总产品的容纳地,并非外在于产业而存在。当抽象掉货币,市场交换与生产率增长本质都是实物,因此购买力由生产数量决定,而生产数量的高低取决于分工程度。所以杨格指出“分工一般地取决于分工,这并非同义反复。

因此,当一个产业进行技术创新而增加了需求(供给)的产品数量,则必然伴随着其他产业对这种产品的供给(需求)的增加。为了提高产出或吸纳新增的需求,其他产业相继进行技术创新来提高生产的智能化与科技水平;由此带来的产业链延长细化反应了分工的精进。而这个持续循环的产业间协同创新与增长过程,即是动态累积的报酬递增。简言之,报酬递增取决于产业链水平,产业链反应了分工发展,而分工又是技术创新的体现,所以技术创新是报酬递增的源泉。某一个产业的增长以其他产业增长为条件,经济量得以累积增长而非归于静态均衡。可见,分工自我增值机制是对市场互促循环机制与产业效益协同机制在宏观层面的深化。

三、创新驱动型经济转变举措的演化原理考察

(一)创新的个体性搜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在微观层面上,习总书记指出:“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作用。”这句论断蕴含了企业搜寻惯例化原理。纳尔逊与温特认为,“惯例”指企业遵循的相对固定的行为流程(如生产与研发流程)。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思考:企业为何是创新主体?骨干企业又如何引领创新?

创新产生于企业搜寻试错的惯例化行为。这是比熊彼特的“企业家精神”对第一个问题更全面深刻的回答。由于创新的产生具有很大偶然性与不确定性,企业最初既不清楚面临的创新选择,也不清楚各种选择带来的效用,因此只能用确定性的惯例应对不确定性的结果,追求“满意”的利润水平而非利润最大化;当市场变化使企业对现有惯例的赢利水平不再“满意”时,企业会搜寻新的惯例组合直到获得“满意”的利润为止,然后再持续运用这个新惯例直到 不再“满意”;在这个重复的过程中,企业用各种方式不断地试错与学习,创新在知识的累积学习中趋于创生。因此,创新是企业在“满意”目标的驱动下,试图解决在运行现有惯例所出现的、却又无法被现有惯例解决的问题中产生。

骨干企业通过成功惯例的扩散来引领创新。由于骨干企业率先通过创新得到“满意”的利润水平,因此骨干企业会不断强化、扩散这种新惯例,表现在市场上就是产品份额的上升;其他企业在“市场选择”的压力下难以获得“满意”的利润,因此开始搜寻模仿骨干企业的惯例流程;在多样化的企业模仿下,新惯例与不同原惯例杂交的新变种就会产生,创新的机遇将快速涌现。

(二)创新的集群性内生:重视创新资源集聚协同

在微观向中观过渡的层面上,习总书记指出:“要以企业牵头,整合集聚创新资源,形成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创新基地。这句论断蕴含了集群创新内生性原理“集群”指增加了内部各主体联系互促机制的产业集聚;“内生性”指产业集群的创新是在集群内各个主体之间交互共生中产生,并非新古典意义上外在给定的“技术选择集合”。

随着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发展,企业之间的互通协作成本已大大降低,空间不再是企业效率的阻碍。然而目前依然存在相当数量的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坚持产业集群的方式发展(如苏州工业园区),可见产业集群对创新型企业有着除成本节约外更大的优势。

新熊彼特学派福斯特认为,知识与创新的发生是一种相互作用的过程。因此从产业集群如何促进各主体相互作用入手,便能揭开创新内生性创生的面纱:

一、产业集群促进技术交流与知识扩散。一方面,供应商、生产商等企业在空间上集聚,人员间频繁的交流使各自的一部分知识技能成为共享知识,从而缩短创新反馈周期;另一方面,各主体不同部门的多重联系使一部分对外保密的信息互相流动,实现绕过知识产权与市场壁垒的低成本互通。

二、产业集群促进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的学习。隐性知识指的是人们能通过实践来意会但难以表述的知识,这在科技创新中占据大量比重(如专家的实操技巧、人们的科学思维),构成了创新知识传播的高门槛;由于集群中各企业在长期交流中形成了稳定的信任关系与相近的理解默契,这有利于隐性知识在非正式场合中扩散。

(三)创新的体系化力量:统筹多层次创新体系建设

在中观层面上,习总书记指出:“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句论断蕴含了层级相互嵌入原理“嵌入”指不同层级的互相影响关系,如上文提过的微观创新影响中观产业,可以理解成“自下而上”的嵌入。

伦德瓦尔(1986)的研究表明,创新体系是多层次的动态网络。新古典经济学在分析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时,往往“还原”为一个被加总平均后的代表性“理性人”来代替多层级的交互分析。然而,由于从微观到宏观各层次上的创新活动都有相对独立性,并且在“技术系统演化机制”影响下各层次已经紧密联系,因此把复杂体系还原为个体单位的“还原论”方法在考察创新体系上是无效的。

创新体系存在两个主要的嵌入过程:一、集群内的企业在知识技术的交流扩散中形成集群全体的共享信息,这些信息又在各自的多样化实践中激发了众多创新机遇,从而传承迭代出新的共享信息,这使集群运用信息的整体绩效大于单个企业运用信息的绩效之和;可以说集群整体的信息是嵌入在企业个体的信息之中。二、集群由于集聚效益等原因,促使大量生产要素流入,形成了“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在空间的接近与长期的合作下,集群整体塑造出一个独特的区域性文化制度,从而成为区域创新体系持续发展的保障;可以说区域创新体系嵌入于集群之中。此外,随着国家重大科技规划与项目的落实,国家创新体系以区域、集群为基础逐渐建立。

(四)创新的制度化保障:推进纵深性科技体制改革

在中观向宏观过渡的层面上,习总书记指出:“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这句论断蕴含了技术制度协同演进原理“协同演进”指技术与制度相互促进的关系。

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思想准确揭示了技术与制度的辩证关系。凡勃伦沿着这个思路又发展了“制度”的概念:制度是社会上人们普遍接受的思想惯例,技术的变迁受制于人们思想能够接受容许的程度;由于思想惯例存在极大的历史依赖性,导致制度往往是创新的障碍,凡勃伦的研究充实了技术制度的演化理论。因此为了促进技术创新,关键要修正人们的思想惯例来推动制度进步,引领社会达到更高的创新效率与科技水平;而新认知又来自于人们对技术创新带来生活变化的接触。这就对技术创新的商业转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如习总书记指出:“目前科技成果转化不顺畅问题突出,重要症结是科研成果封闭自我循环比较严重。并说明技术创新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这正是开启技术制度良性循环的重点所在。

与创新活动在多层次展开相对应,科技体制改革也具有纵深性:面对宏观,建立政府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的“新型举国体制”、完善国家创新体系;面对中观,加强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产学研跨界合作机制;面对微观,推进科技决策制度化、改革科研经费使用与绩效评价制度。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纵深性的制度创新将成为我国创新体系更持久的力量。

(五)创新的聚焦性战略:集力于核心技术突破

在宏观层面上,习总书记指出:“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这句论断蕴含了创新效益异质性原理“异质性”指不同性质的创新有不同的效益:在每一次科技革命浪潮下,只有在新产业范式上聚焦于核心技术突破的国家才能获得国际竞争新优势,亦步亦趋的工艺创新或仍在传统产业上创新的国家会削弱竞争力。

创新驱动型经济对我国实现经济赶超具有重大意义。佩蕾斯“机会窗口论”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在西方已有的成熟技术下,我国按照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进行追赶,是抓住了“第一种机会窗口”,这种追赶动力无法长期持续;而目前新一轮技术革命尚处早期,所有国家几乎在同一起点,由于先发国家受到旧技术范式的路径依赖,我国更有可能抢先一步实现跨越发展,这是“第二种机会窗口”。正如美国与德国在19世纪中期并没有重复英国的工业化道路,而是聚焦于电力、汽车等新领域新技术,成功引领第二次工业革命并实现反超;同时用新技术来改造传统行业,使英国不仅在新产业上落后,传统产业的优势也逐渐消失。

然而要抓住“第二种机会窗口”,不仅需要高价值产业的核心技术创新,更需要大规模市场的保障,从而启动“市场互促循环机制”的作用。从英美德到日韩,在构建创新驱动型经济时无一例外地实行国内市场保护、限制外资等举措,为国内弱小的高价值产业提供自主创新的激励,而不致在外资技术路线后面被动跟随。因此在面对“引进外资进入高端产业、增加高端产品进口”来发展技术的流行观点时,习总书记曾多次告诫“市场换不来技术”。

四、总结与政策启示

本文从演化经济学视角,吸纳新熊彼特学派、德国历史学派等相关经济思想,对创新驱动型经济的作用机制与五个建设举措做了初步的学理探讨,并在最后提出三点政策启示以供参考:

一、出口导向与贸易保护并重。从关税保护贯穿整个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英国(1860年才取消所有关税限制),到实行“孤立主义”长达百年的美国,贸易保护是一条促进历史上多数后发国家崛起为发达国家的核心经验;而日韩这种出口导向的国家也是在保护国内高端产业取得相当发展的情况下才开始自由贸易。因此,我国需要加强对国内高价值产业的市场保护,同时激励国内企业开展市场竞争,在取得一定突破后再通过出口导向检验国际竞争力,如此在促进自主创新与内外需协调的同时,又不至于像拉美那样一味单纯地贸易保护导致经济动荡。

二、产业政策需要留下多样化试验的空间。任何对产业的扶持资金最终都要落在具体的企业上,其导致的不公平市场地位不利于产业的长期发展。因此政策支持更应该以促进产业的市场公平竞争为导向,以模糊的政策目标与广阔的制度空间来激励企业的多样化试验,多样性才是变异出创新的基础,也是市场选择的基础。

  三、产业政策注意问题导向与渐进性。政策所面临的环境与创新结果的不确定性意味着不存在理想模型下的最优政策,因此产业政策不应以制定出完备的行动计划为目标,而是应该梳理出目前所面对的具体问题并推动落地解决;同时,由于企业对新政策的理解与适应速度受历史惯例的制约,因此产业政策也应在不打破现有框架下实现渐进式的转变,在塑造企业创新能力的过程中引导产业的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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