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的责任
近年来,各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如火如荼的开展,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也一路高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工作如何深入开展,如何进一步提升对大学生创业指导的实效性,是高职院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1 高职院校推进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意义
1.1 国家层面: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创新、创业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新的推动力,大学生创客群体大量涌现。据统计:第三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人数较前两届呈"井喷式”增长,2241所高校参与,报名项目数37万个、参与学生数达到150万人。创业激发了大学生的创新思维,他们带来了新的技术产品、新的商业模式。这对于提高国家的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1.2 学校层面:高职教育改革的需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指出,"职业教育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发挥我国巨大人力优势,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之举。”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同样都承担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人才保障。高职院校要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深化产教融合,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从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此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是新形势下高职发展的必然趋势。《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等文件的出台,表明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改革已拉开序幕。
1.3 学生层面:自我发展的需要
当前社会快速发展,人才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企业对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毕业生人数多,岗位少,大学生就业难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当代大学生个性鲜明,对新鲜事物充满热情,创新、创业成为更多的大学生新的人生目标,大学生们纷纷加入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队伍中来。为了帮助他们在创新创业的道路上走的更稳、更好,高职院校要让大学生掌握一定的创新创业知识,增强他们的创新创业能力。
2 高职院校在创业指导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工作获得长足的发展,但各校观念意识和重视程度不同,导致各校创新创业工作取得的成效也不尽相同,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人才培养定位方面缺乏主动性
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成为当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新的定位。在“重专业”思想的主导下,有些高职院校尚未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甚至在被动适应上级部门的要求下进行,没有主动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也没有根据学生的实际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的创业指导,常态化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也尚未形成。
2.2 创业实践指导方面缺乏系统性
课程设置方面。在教育部的要求下,基本上高职院校都开设了关于创新创业的公共必修课程,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覆盖到全体学生。同时开设几门创业类的选修课走走形式,没有将创新创业的公共必修课与选修课以及专业课相结合构建有针对性、连续性的创新创业课程群。
师资建设方面。现阶段高职院校缺乏名副其实的创业指导教师,基本是东拉西凑临时组建的团队。有的是通过创业相关培训获得证书,匆忙上阵加入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行列;有些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当辅导员,由于创业课找不到教师,只好由此代之;有的是其它教育行政部门的非专业教师;再者就是有些课量不足的教师。因此创业指导只能停留于匆忙上马、纸上谈兵、照本宣科。
活动形式缺乏多样性。目前高职院校的创业指导基本上依托讲座、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科技创新活动等形式的校内实践活动,校外实践活动很少。活动内容缺乏多样性、活动对象层次性。
2.3 协同育人机制方面缺乏联动性
协同育人机制方面缺乏联动性主要体现在校内不协同和校外不协同。
校内不协同体现在创新创业教育由学校的不同部门开展,有的招生就业处管,也有的教务处管,还有的是学生处团委管,部门之间缺乏联动,往往是各司其职,各行其是,没有统一的管理体制,形成不了强大的运行合力。
校外不协同是指高职院校、政府、社会虽然都是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的主体,但缺乏联动机制,它们之间的合作壁垒尚未打通,在创业指导服务过程中并没有发挥三者的联动作用。
3 高职院校在创业指导服务中的责任
3.1 高职院校是创业教育和实践指导的推进器
高职院校固有的教育服务功能决定了高职院校是助力大学生创业的主体,即是推进创业教育和实践指导实施的主体,需要承担起创业教育和实践指导的责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1 做好顶层设计。
首先要做好机构组织的设计。定位明确、职责分明、结构合理的组织机构有助于高校形成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战略和管理机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中也指出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目前部分高职院校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全面负责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目前全国创业学院的设置有两类:一类是独立的组织机构设置,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师资队伍,负责全校的创业课程、实践等;一类是依托教务处、科技处、招就处、团委等学校职能部门的的协同,共同完成全校的创新创业工作。但对于创业学院内部机构设置及功能定位需要明确,不管是哪种机构设置,都应统筹管理学校的创新创业工作。
其次要做好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在总体思想上,高职院校要明确“创新创业教育必须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这一点。在人才培养目标的设计上,高职教育应培养创新应用型人才,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长远目标。在人才培养目标实现路径的设计上,应将课程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可采取“三步走”的战略:第一步建立创新创业教育通识课程体系,明确公共必修课程,设置合理的选修课程,还可要求一些通识课程中融入创业的现状与政策等知识。第二步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改革专业课程,可增设专业类创业课程,帮助学生进行专业知识的创新,增加学生岗位创业的知识。第三步是增加创业实践类课程。对专业实践进行改革,学校不仅提供就业实习的岗位,更应增设创业实习的岗位,使人才培养向“基于专业创业”“基于岗位创业”的创新型人才目标转向。
3.1.2 做好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的评价。
推进高职院校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要采取目标管理和过程性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平衡记分卡的理论,根据“投入—活动—产出—影响”项目进展过程,高职创新创业工作评估和管理体系可以遵循这一脉络进行设计。
投入环节是衡量为创新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投入的资源情况,包括人力资源和财政资源。这一环节的一级指标为基本建设投入,二级指标可从领导机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平台建设三个方面设置,通过加大投入从二级学院的层面上解决创新创业投入受限的问题。活动环节是衡量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与运转的过程,对应的一级指标为工作实施评价,二级指标可从政策落实、培养机制、宣传教育、项目管理四个方面设置,对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运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过举办讲座、论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依据二级学院学科特点设计合理的培养机制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产出环节是衡量投入后进行的活动所得,对应的一级指标为工作成效评价,二级指标可从工作成效、导向成效两个方面进行设置。影响环节是对整个项目的最终整体性评价,对应的一级指标为工作满意度,二级指标可从学生满意度、社会满意度两方面进行设置。
3.2 高职院校是“政府—高校—社会”创新创业三维联动体系中的衔接器
在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过程中,政府、高校、社会都各自发挥着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政府发挥了公共服务的职能,积极推动创新创业,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整合各种资源,引导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高校作为教育主体,发挥了教育服务功能,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和实践指导,推进大学生参与到创新创业中来。社会对大学生走向成功创业的主阵地,大学生初创企业需要来自社会和市场更多的公益支持和有效的资源配置,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创业及其发展质量的提升。
虽然三者都作为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的主体,三者之间不是孤立的,需要构建三维联动的创新创业工作机制,一起助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在“政府—高校—社会”三维联动体系中,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工作方面起到了衔接器的作用,并要充分扮演好这样的角色,才能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发展。衔接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高职院校一方面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政府的创新创业政策,保障政府信息的畅通,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基于政府政策的支持,鼓励大学生走上创业之路;另一方面深化产教融合,加强与社会与市场对接,加快高校技术成果的转化,社会为高校搭建资金平台、人力资源的平台,有利于项目落地开花,实现了高职院校和社会的无缝对接。